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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668934110P/2022-0001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古南街道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10-20 | [ 发布日期 ] | 2021-10-20 |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古南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按照《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委编〔2019〕30号)文件精神执行。
(一)职能职责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政协、武装、审批服务管理等职责。承担档案、机要保密工作;督促检查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各项决议和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政务咨询、政务代办服务的办理;承担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日常事务、后勤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建、纪检、宣传、统战、机构编制、人事、民宗侨台、群团等工作。承担民意调查、村(社区)考核具体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目标的制定、考核和奖惩工作;管理离退休干部、村(社区)干部;做好调研、信息、志愿者服务活动工作。
3.人大工委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开展各项活动;联系人大代表,负责征求、收集、整理、答复人大代表对街道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相关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区人大来文来函的联络、办理;负责人大综合文字材料的起草。
4.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宣传贯彻农业、工贸、农村经营管理及其法律法规;指导企业管理、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和职工业务培训;承担科技推广与普及工作。
5.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主要负责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指导实施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社会事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
6.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法制、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市、区关于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政策;承担矛盾纠纷排查及人民调解工作;承担重点地区整治、铁路护路、视频监控等工作;承担禁毒、禁种铲毒工作;承担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7.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农村环境整治等职责。承担生态文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违建整治工作;承担建筑施工安全、房屋安全、地灾防治工作;服务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承担辖区内廉租住房的申报受理工作;承担辖区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工作。
8.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9.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市、区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政策,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承担公共应急事件、救灾抢险、车辆、船舶、矿山等方面工作。
10.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运行。
(二) 机构设置
1.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协助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业主的关系;负责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监督业主大会筹备组开展工作,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承担辖区内业主委员会备案相关工作,指导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纠纷投诉受理;负责指导社区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助监管物业专项资金额使用。
2.农业服务中心。承担农机、农产品质量、农村清洁能源(沼气、太阳能)、渔业船舶、林业、水利、防汛抗旱、水产、畜牧兽医、气象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经营管理、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惠农资金补贴工作。
3.文化服务中心。承担宣传、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科技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开展文化宣传、交流、文艺活动组织实施;承担农家书屋(图书室)及协助农体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监督管理辖区文化市场。
4.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承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城乡医保、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和管理等工作。宣传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农村劳务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承担城乡医保、城乡养老的参保筹资工作;协助开展劳动监察执法、劳动争议调解等劳动权益保障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
5.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6.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运行,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7.城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城区市政、环卫方面管理服务工作和农村综合环境整治相关工作;定期巡查城区背街小巷的清洁卫生情况;管理维护城市相关基础设施;协助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古南街道办事处、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城乡管理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1717.85万元,支出总计11717.8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22.86万元、增长34.76%,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如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及乡村振兴重点村打造项目资金支付。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0370.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34.12万元,增长20.08%。主要原因是街镇财政体制完善、人员经费普调等因素影响以及财政安排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70.95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0423.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86.62万元,增长20.69%。主要原因是街镇财政体制完善、人员经费普调、突发疫情、洪灾等因素影响。其中:基本支出3576.85万元,占34.32%;项目支出6846.6万元,占65.68%。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94.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6.2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綦江财发〔2019〕546号(渝财建〔2019〕327号)文件调剂老旧小区改造历年指标127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717.8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22.86万元、增长34.76%。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如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及乡村振兴重点村打造项目资金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56.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0.4万元,增长15.29%。主要原因是街镇财政体制完善、人员经费普调等因素影响以及财政安排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70.43万元,增长38.55%。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00.5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68.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2.9万元,增长15.43%。主要原因是街镇财政体制完善、人员经费普调、突发疫情、洪灾等因素影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82.93万 元,增长38.73%。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9.8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綦江财发〔2019〕546号(渝财建〔2019〕327号)文件调剂老旧小区改造历年指标1278万元,綦江财发〔2019〕439号(渝财建〔2019〕240号)调剂自然灾害救助资金1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9.57万元,占20.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1.71万元,增长105.29%。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2.33万元,占0.8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07万元,下降44.15%。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84.85万元,占19.9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39万元,下降0.92%。
(4)卫生健康支出274.22万元,占2.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1.14万元,增长142.5%。
(5)城乡社区支出3321.11万元,占33.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6.4万元,增长103.16%。
(6)农林水支出1858.49万元,占18.6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8.3万元,下降14.23%。
(7)住房保障支出269.66万元,占2.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6.61万元,增长161.68%。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8.7万元,占0.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7万元,增长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76.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36.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1.64万元,增长10.53%,主要原因是:街镇财政体制完善及人员经费普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社保、奖金、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等人员类支出。公用经费104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6.69万元,下降23.3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培训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6.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4万元。本年收入414.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3.73元。本年支出454.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3.73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3.0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42万元,下降13.35%。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19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是突发疫情、洪灾等导致公务用车次数增加及城管环卫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1.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油费、维修费、保险费、洗车费、过路过桥等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万元,增长0.81%。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22万元,增长17.04%,主要原因是突发疫情、洪灾等导致公务用车次数增加及城管环卫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6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6.1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9.1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办公运行的各种办公费,劳务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93万元,下降11.95%。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0.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2万元,下降21.35%。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2.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8万元,下降71.52%。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42%。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将基础设施建设、民生资金等项目列入绩效评价范围,不断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加强绩效评价管理与财政资金监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相互融合,绩效评价在预算分配、预算执行、结果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三)不断加强学习,建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对资金投入、资金使用方向、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总体把握,在年度预算资金分配中掌握主动权,预算绩效目标的申报与批复,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58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