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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09472400G/2024-00022 | [ 发文字号 ] | 郭扶府发〔2024〕65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郭扶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9-26 | [ 发布日期 ] | 2024-10-10 |
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郭扶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评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按照《关于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实施意见及有关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綦重点人群组〔2022〕2号)要求,结合郭扶镇实际情况,制定了《2024年郭扶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评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6日
2024年郭扶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排查评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平安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根据《关于加强重点人群管理实施意见及有关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綦重点人群组〔2022〕2号)、《重庆市綦江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2024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评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綦精管理办〔2024〕17号)要求,结合郭扶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排查对象及工作目标
(一)重点排查对象。
一是公安库、卫生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在库患者;
二是服药率低、监护能力弱、有肇事肇祸苗头和倾向患者;
三是各街镇在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未经鉴定的疑似人员;
四是校园及养老院纳入专项排查评估范围。
(二)工作目标。
三类重点排查对象见面率达100%;病情评估率达100%;录入公安库、卫生库信息质量合格率达100%。
二、排查时间
第二次排查时间:10月30日、31日开展
三、排查方式及工作步骤
(一)排查方式。
镇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督促村居开展专项评估前摸排,根据摸排人数、村居分布及患者居住地的实际情况设立一个或多个排查点。负责组织辖区民警一名(着便装,佩戴必要防护警具)、巡防队员两名到现场维持秩序。如果患者不方便等原因未到现场排查的,排查组人员须上门排查,确保三类重点排查对象见面评估率达100%。
(二)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
(1)工作启动前我镇相关办、站、所召开动员会,压实责任。
(2)由镇民生服务办公室负责,分别对卫生库和公安库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全面梳理,剔除死亡患者,更正错误信息;对行为异常人员进行筛查,全面摸清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行为异常人员的基本情况。
(3)在9月26日—10月8日内请各村(社区)认真开展自排,并于10月9日15:00前将《2024年郭扶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初步摸底排查统计表》电子档报民生服务办公室李闰处。
2.集中排查评估阶段。区联合排查小组由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精神卫生中心相关人员组成,排查评估专家组由区精神卫生中心统筹安排。
第二次排查阶段:区联合排查小组汇同郭扶镇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派出所和卫生院设置4个排查点:10月30日上午9:00在高庙村办公室;10月30日下午13:30在双山村办公室;10月31日上午9:00在人和村办公室;10月31日下午13:30在骑龙村办公室。
按照就近原则,通知患者到相应的排查点,请各村(社区)通知时,尽量通知监护人把患者本人带到现场。如有确实不能到现场的患者,且患者本人在郭扶的,请各村(社区)提前拟好名单,到时排查评估小组安排上门诊断评估。因时间有限尽量把人通知到排查点来,减少上门诊断评估的人数。对于不在郭扶且在库人员,村综治专干要联系好家属,做好视频评估准备。
特别提醒:1.排查时综治专干、计生专干必须到场,一是帮助维持秩序;二是各自清理本村(社区)患者到场情况;三是为上门诊断评估的专家组带路;2.民警、巡访必须到场,维持秩序,保证安全;3.家属必须到场,如实在不能到场的,村干部要组织好村委指定监护人,配合日常管控,避免出现意外情况发生;4.对现场发病人员或发病迹象人员,派出所组织人员协助送医;5.工作留痕,对排查情况都要拍照留底以备查;6.卫生院可以准备药品发放家属,确保服药率;7.对于家属不配合,精神病患者不愿前来且不在辖区患者,登记家庭常住地,由镇发函当地协助排查。
按照时间安排各村(社区)通知患者及监护人排查时佩戴好口罩,做好疫情防控;带上身份证和日常服用的药品,以便更加准确全面评估病情。
3.甄别复查阶段。集中排查结束后各排查组对排查期间的排查、录入、诊断、评估等情况进行梳理,查漏补缺,完善相关档案及资料备查,及时将排查情况统计整理后报区卫生健康委。
排查评估专项行动结束后,镇派出所、镇民生服务办公室要根据每次排查评估情况上报区公安局、区卫生健康委,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办理完善进出库手续。要按照《关于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实施意见及有关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綦重点人群组〔2022〕2号),落实各项服务管理工作措施,确保不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工作。各办、站、所、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各自职能职责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摸排工作顺利实施。
(二)讲究方式,严格保密措施。各办、站、所、相关部门要扎实细致地开展专项行动,不公开宣传报道,必须严格保密,严格查询程序,防止发生信息泄露。
(三)强化督查,严格责任追究。排查组将镇组织排查情况作为本次专项行动重点督查内容,督查结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到位,排查不彻底、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街镇,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办公室将进行约谈,并按照有关要求,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及其单位的责任。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