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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09472400G/2022-0000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郭扶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4-06 | [ 发布日期 ] | 2022-04-18 |
郭扶镇关于开展整治滥办酒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各办、站、所(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开展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精神,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整治滥办酒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有效治理农村社会不良风气,持续培育文明乡风,引导广大群众养成勤俭节约、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不断提升我镇社会文明程度。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陈敏尔同志关于乡村文化振兴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要求和区委工作部署,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人情风、吃喝风入手,开展移风易俗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整治。通过加强宣传教育、立规明约、强化责任落实、紧抓关键节点、党员干部引领示范和严肃查处通报曝光等措施,狠刹滥办酒席、盲目攀比、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人情歪风,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节俭意识和法纪意识,提升文明程度和文明素养,建设优良的党风政风,推动形成崇德尚礼、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民风社风,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推动郭扶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步骤
(一)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2022年6月10日前)。各村(居)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依法广泛征求意见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将文明节俭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内容写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要明确婚丧喜庆事宜的操办范围、操办程序、酒席桌数、礼金数额、违规处理等,征求驻村组、镇民政办意见。建议村(居)民酒席操办范围为婚嫁酒、丧事酒、六十岁及以上满十寿酒,除以上三类酒席外一律不允许操办酒席。
(二)表决通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2022年6月20日前)。各村(居)召开村(居)民代表大会,将修订完善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向大会报告,进行表决通过,形成正式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报镇民政办备案。
(三)组建红白理事会(2022年6月30日前)。各村(居)推选素质高、热心公益事业的党员群众组建红白理事会,会长原则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担任,其职能是引导群众规范办理酒席,审批办理酒席申请,对违反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滥办酒席的行为进行制止。
(四)做好宣传动员(2022年7月31日前)。各村(居)要通过召开村(居)民会议、微信、广播、电话、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形成全社会规范办理酒席、自觉抵制滥办酒席的良好氛围。
(五)全面组织实施(2022年8月1日开始)
各村(居)按照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规定,在红白理事会的监督下,全面规范酒席办理,并巩固成果。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整治滥办酒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德治与法治的重要内容,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加强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内容,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具体行动。
(二)落实“两个责任”。村(社区)党组织要把开展整治滥办酒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抓细抓实抓具体。镇纪检组织、村(居)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党委、各村(居)履行好主体责任、有关科室履行好监管责任,为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针对劝导无效、屡劝不止的行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联动配合,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三)加强执行监督。镇党委将开展整治滥办酒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对村(居)“两委”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将执行情况纳入监督工作内容。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