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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09472400G/2024-0000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郭扶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3-19 | [ 发布日期 ] | 2024-03-19 |
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委编〔2019〕41号)文件精神,本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有: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政协、武装、审批服务管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起草或审核以镇党委和政府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统筹安排全镇各类重要会议;督促检查镇党委和政府各项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政务咨询、政务代办服务的办理;承担镇党委和政府的日常事务、后勤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建、纪检、宣传、统战、编制、人事、民宗侨台、群团等工作。负责全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承担民意调查、村(社区)考核具体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目标的制定、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统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负责管理离退休干部、村(社区)干部;统筹协调全镇意识形态工作;做好调研、志愿服务工作;负责民生监察平台事项办理工作。
3、人大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开展各项活动;联系人大代表,负责征求、收集、整理、答复人大代表对镇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区人大来文来函的联络、办理;负责人大综合文字材料的起草;承办本区域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4、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负责宣传贯彻农业、工业、商贸、物流、农村经营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乡村振兴、投资促进等方面的牵头协调工作;指导企业管理、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和职工业务培训;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土地确权等方面工作;负责农业、工业、人口等相关普查工作;统筹推进农业农村改革,落实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政策;负责科技推广与普及工作。
5、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做好社会救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救济、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等工作;负责社会事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指导实施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6、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法制、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平安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法制建设、矛盾纠纷排查、人民调解、重点地区整治、视频监控等工作;负责禁毒、禁种铲毒、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协调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做好相关工作。
7、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农村环境整治等职责。承担城乡建设、生态文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拟订环境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辖区范围内违建整治工作;承担建筑施工安全、房屋安全、地灾防治工作;服务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承担辖区内廉租住房的申报受理工作;负责辖区防空防灾一体化设施建设工作;负责规划、建设和环保行政审批、许可的具体事项。
8、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各项农民补贴兑付、税费征收管理等工作;负责镇国有资产的采购、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村级财务资金“双代理”工作;负责协调金融、税务等部门,加强银政税企合作。
9、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负责公共应急事件、救灾抢险、车辆、船舶、矿山等方面工作。
10、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负责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规定行使行政处罚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制度。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运行。
11、农业服务中心。承担农机、农产品质量、农村清洁能源(沼气、太阳能)、渔业船舶、林业、水利、防汛抗旱、水产、畜牧兽医、气象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动植物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农业、林业、农机、水利等技术培训及配套服务;承担涉农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协助开展惠农资金补贴工作。
12、文化服务中心。承担宣传、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科技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开展文化宣传、交流、文艺活动组织实施;承担民间文化艺术遗产的收集整理与保护工作;承担农家书屋(图书室)及协助农体工程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群众性体育及全民健身活动的实施;负责村(社区)文化室、文化中心的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协助监督管理辖区文化市场。
1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承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城乡医保、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和管理等工作;宣传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农村劳务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承担城乡医保、养老保险参保筹资工作;协助开展劳动监察执法、劳动争议调解等劳动权益保障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
14、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建立健全信息台账,提供咨询服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1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运行,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实施行政执法工作。
16、建设环保服务中心。承担场镇市政、环卫、物业方面管理服务工作和农村综合环境整治相关工作;定期巡查场镇(含老乡场)清洁卫生情况;管理维护场镇相关基础设施;协助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协调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7、旅游服务中心。负责全镇乡村旅游发展的日常工作,宣传和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镇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乡村旅游示范点的升级打造;负责统计全镇旅游资源,提供信息咨询,协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指导农家乐协会工作;负责旅游重大节庆活动的策划和实施;协助旅游产业扶贫工作。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委编〔2019〕41号)文件精神,本单位内设综合办事机构10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下属7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环保服务中心、旅游服务中心。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2023-2024年期间本单位无机构改革。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911.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42.25万元(本年收入4324.57万元,上年结转1517.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9.54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69.5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1214.8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365.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150.8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911.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009.1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142.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15.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03.9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389.31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450.8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预算1256.8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预算8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42.7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0.0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1214.8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11.2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326.0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42.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42.25万元,比2023年增加136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5.67万元,比2023年减少111.2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日常开支,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626.58万元,比2023年增加1476.9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增加,主要用于村居支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9.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9.54万元,比2023年减少150.8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减少,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渠道整治工程等工作。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6.36万元,比2023年减少16.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10.36万元,比2023年减少0.8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比2023年减少1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标准下降,本年度按4.5万元/年/车标准进行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71.68万元,比上年减少31.21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勤俭节约,减少日常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626.58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克见 联系方式:023-48430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