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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09472400G/2023-0002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郭扶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10-27 | [ 发布日期 ] | 2023-10-27 |
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城乡医保、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和管理等工作;宣传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农村劳务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承担城乡医保、养老保险参保筹资工作;协助开展劳动监察执法、劳动争议调解等劳动权益保障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委编〔2019〕41号)文件精神,经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为郭扶镇人民政府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为郭扶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无纳入本单位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的下级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21.41万元,支出总计121.4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无法比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衔接预算一体化系统,各事业单位单独核算且2022年度首次独立填报决算,故无上年数据比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21.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法比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衔接预算一体化系统,各事业单位单独核算且2022年度首次独立填报决算,故无上年数据比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41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21.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法比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衔接预算一体化系统,各事业单位单独核算且2022年度首次独立填报决算,故无上年数据比较。其中:基本支出121.4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法比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衔接预算一体化系统,各事业单位单独核算且2022年度首次独立填报决算,故无上年数据比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1.41万元。与2021年数据无法比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衔接预算一体化系统,各事业单位单独核算且2022年度首次独立填报决算,故无上年数据比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法比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衔接预算一体化系统,各事业单位单独核算且2022年度首次独立填报决算,故无上年数据比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7万元,增长2.51%。主要原因是清算以前年度工资福利待遇,相应支出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法比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衔接预算一体化系统,各事业单位单独核算且2022年度首次独立填报决算,故无上年数据比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7万元,增长2.51%。主要原因是算以前年度工资福利待遇,相应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法比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57万元,占90.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4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清算以前年度工资福利待遇,增加了相应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5.77万元,占4.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9万元,增长11.3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医保调标等。
(3)住房保障支出6.07万元,占5.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4万元,增长13.91%,主要原因是清算以前年度工资福利待遇,增加了相应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法比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衔接预算一体化系统,各事业单位单独核算且2022年度首次独立填报决算,故无上年数据比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8.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法比较,主要原因同上。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会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1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实际支出无法比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衔接预算一体化系统,各事业单位单独核算且2022年度首次独立填报决算,故无上年数据比较。
2.“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法比较。
(2)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法比较。
(3)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无法比较。
(4)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无法比较。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16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0.2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法比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衔接预算一体化系统,各事业单位单独核算且2022年度首次独立填报决算,故无上年数据比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法比较,主要原因同上。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郭扶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年度预算绩效自评于部门统一开展。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430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