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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42856713G/2023-0000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扶欢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3-15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5 |
重庆市綦江区扶欢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扶欢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机关负责扶欢镇的综合协调、文秘、政协、武装、审批服务管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基层党建、纪检、宣传、统战、编制、人事、民宗侨台、群团、人大、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民政、退伍军人事务管理、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法制、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农村环境整治、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应急救援、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等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机关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1.组织机构;2.法规文件;3.计划规划;4.财政信息;5.行政权力;6.统计信息;7.人事信息;8.政府信息年度工作报告;9.应急管理及预案;10.工作动态。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扶欢镇人民政府内设10个办公室,即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下设7个事业单位,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066.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59.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706.77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149.3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10.28万元,上年结转增加259.6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066.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652.3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61.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83.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8.4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236.86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508.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3万元,其他支出62.3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149.3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9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减少45.0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59.72万元,比2022年减少110.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91.42万元,比2022年增加1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3.16万元,比2022年增加108.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新一轮体制改革,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398.26万元,比2022年增加85.7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对农林水项目的投入,主要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农村水利工程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5.07万元,比2022年减少45.03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相对减少,主要用于公益性事业建设。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7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02.6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59.72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秦茂军 联系方式:023-6127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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