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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日期:2026-03-09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高素质农民培育2025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农村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2025﹞15号),结合我区实际,就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民培训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任务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社﹝2025﹞3号),紧紧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和文明乡风建设等人才需求,坚持需求导向、质量优先、突出实效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2025年我区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270人,其中主要粮油作物春季管理培训班263人,区县示范培训班287人,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4120人。

二、专题行动

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重点支持实施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

(一)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一是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以粮油领域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等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重点开展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主体培育,实施玉米大面积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全覆盖。二是围绕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以畜牧、水产、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热作等种养殖理论、生产技术、质量安全和绿色发展等知识技能为主要内容,结合地方农业特色,开展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育。三是围绕支撑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和提升农机作业服务质量,聚焦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环节,着力培养一批高素质农机手、农业生产无人机飞手。重点围绕机械化措施促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重点环节以及机收减损等,因地制宜开展农机手技能提升培训。举办4个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

(二)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的人才需求,突出农业与科技、文化、教育、旅游、康养、新能源等融合的农业+”新产业,培养素质能力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高度契合的带头人。重点关注返乡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青年群体,鼓励各地举办专门面向青年群体的培训班,培养一批具有长期发展带动能力的青年带头人。

(三)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一是围绕贯彻落实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有关要求,广泛普及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提升农民保护传承农耕文化、践行移风易俗的自觉意识和能力,培养一批乡村文艺创作者、乡村文化传播者和农文旅融合型产业带头人。二是围绕乡村建设、治理、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开展乡村建设治理人才培育,提升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能力水平。

三、培训内容

(一)培训班设置。2025年我区共开设8个培训班,其中粮油作物春季管理高素质农民培训班2个,区县示范培训班2个,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4个,具体设置如下:

培训机构

班级名称

培训工种

班级数

人数

培训学时数

培训经费(万元)

备注

重庆市綦江职业教育中心

土特产山羊饲养经营管理培训班

山羊

1

40

120

19.2

土特产中药材经营管理培训班

中药材

1

47

96

18.15

粮油作物机播机收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

农机手

1

30

120

19.5

重庆市綦江英才职业培训学校

无人机农业场景应用

无人机

3

90

120

58.5

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綦江区分校

粮油作物春季管理高素质农民培训班

玉米

2

63

24

6.05

高素质农民后续跟踪服务

4

150

5.6

(二)优化培育方式和教学方法

1.开展小班教学,一个班次不超过50人,专题培训班30人小班教学。

2.分段培训,区级示范培训班和专题培训班不超过15天,根据培训内容开展分段培训,原则上每段集中培训时间不超过7天。

3.优化教学方法:少课堂多实践的教学方式,以实践操作、现场教学为主,课堂教学为辅。综合素养课学时不低于总学时数的10%,实行开班第一课,专业技能课学时数应不低于总学时数的70%,实践教学的比例不低于专业技能课学时数的50%,能力拓展课学时数应不高于总学时数的20%,线上学习学时数不超过总学时数的15%

(三)建立长效跟踪服务机制

1.构建多元化跟踪服务团队,组建由技术专家、土专家田秀才组成跟踪服务团队,邀请种植、养殖能手等担任田间辅导员,以本土经验破解本土难题,提升服务契合度和实操性。

2.建立长效跟踪服务机制,推动成果转化。跟踪服务团队根据学员产业和经营状况开展技术服务和产业咨询,搭建学员”+合作平台,链接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确保跟踪服务学员不低于30%,每位学员跟踪服务不低于3次。

(四)加强培育过程监管

1.提升监管力度,教学班设置、课程设计的审核提升至市级审核,专题培训班采用市级评审,从源头杜绝形式化培训。

2.实时穿透式监管创新,推广应用巴渝新农人培育应用,开发班级连线功能,构建实时动态监管场景,管理人员可通过应用远程抽查教学现场,实时查看课程讲授情况、学员参与度等细节;改变办班结束后统一评价方式,每一堂课结束后同步收集学员对该课程内容、讲授方式的反馈意见,确保培育工作每个环节都规范有序,切实保障培训质量。

(五)开展绩效评价

根据《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农播﹝2025﹞40号)的《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对照四个一级指标,十九个二级指标的评价标准,开展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并对培育工作进行绩效评价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实施管理

要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健全管理机制,提高培育实效。一要选好培育机构,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和承担上年度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优先选用。二要健立健全质量监督管理机制,指导培训机构严格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具体要求,不断提升培育针对性、规范性、有效性,切实保障培育质量。三要加强信息录入及档案管理,要将开班计划、培育对象信息、课程、师资、跟踪服务情况全部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并同步到巴渝新农人培育应用,及时更新相关培育、课程考核和结业证书颁发情况。

(二)强化资金使用

1.明确支付范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可用于支付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实施的需求摸底、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交流观摩、跟踪服务、评价认定和总结验收等培育环节必需费用和验收费用。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2.明确支付标准。课堂教学每人每学时不超过40元;实践教学费按实际支出列支;需求调查和后期帮扶指导等按不超过培训经费15%安排。跟踪服务时长原则上为上年,次数不少于2次,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班总人数的30%

3.明确拨付方式:培育费用可采取预拨、部分预拨等方式支付,部分预拨比例原则上首次不超过50%,后续按进度拨付,支付对象为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相关支出,报账由培育机构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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