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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500874243/2024-00026 | [ 发文字号 ] | 东溪府发〔2024〕53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东溪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10-29 | [ 发布日期 ] | 2024-11-13 |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溪镇2024年秋冬季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办(中心、大队)、各村(居)、在镇各企事业单位、各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降低虫媒鼠传疾病的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东溪镇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綦江爱卫发〔2024〕2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东溪镇2024年秋冬季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行动,结合东溪镇实际,特制定并印发《东溪镇2024年秋冬季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请严格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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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9日
东溪镇2024年秋冬季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以秋冬季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行动为抓手,重点关注东溪镇范围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学校、建筑工地、废品收购站、废弃厂房、场镇和农村结合部等蚊、鼠易孳生环境场所,开展集中环境整治和蚊、鼠消杀,充分降低市民生活生产环境蚊、鼠密度水平,有效控制虫媒鼠传疾病暴发流行,切实保障东溪镇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方案
(一)组织保障。成立东溪镇2024年秋冬季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行动工作组(以下简称“镇病媒防制工作组”),以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为组长,民生服务板块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办(中心、大队)、各村(居)负责人为组员,负责东溪镇2024年秋冬季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日常调度、具体推进、总结上报等,民生服务板块卫生健康岗具体经办爱国卫生工作的人员为联络人员,负责病媒防制工作具体联络等事宜。
(二)责任分工。民生服务板块卫生健康岗负责组织部署;党的建设板块宣传工作岗负责宣传;镇基层治理指挥中心负责东溪镇政府机关和食堂;其余工作根据行业监管职责由各板块各岗位具体负责(如民生服务板块文体教育岗负责学校,经济发展板块城市管理岗负责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等行业监管范围,经济发展板块经济统计运行岗负责废品收购站等,经济发展板块村镇建设岗负责建筑工地等);各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主体负责人为本单位范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范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由具有行业监管职责板块负责督促开展。
(三)工作措施。一是宣传动员部署。要结合秋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重点,充分发挥社区、村、单位等基层爱国卫生组织作用,强化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单、健康教育宣传专栏等各种宣传阵地,加强健康科普,针对秋季防控特点,加强登革热等虫媒鼠传疾病的防制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关注度和知晓度,提高社会参与的意识,引导市民养成良好卫生防病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二是科学监测预警。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病媒生物危害及虫媒鼠传疾病发生风险预警,如发现风险较大及时报告镇病媒防制工作组,镇病媒防制工作组要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和仿制处理,并加强监测数据分析利用。三是重点场所治理。对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公园绿带、学校、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废旧轮胎堆放场所等风险高的场所,各责任主体要科学组织,制定专项防控措施,特别是做好清理积水容器、清理户内外杂物、清理下水道沟渠、清理盆盆罐罐、清理地下车库、清理屋顶楼台等“六清”。四是开展杀灭活动。镇病媒防制工作组负责重点场所的集中杀灭活动,各责任主体负责各自范围内杀灭活动。集中杀灭要充分发挥专业化防制机构的作用,对于监测蚊、鼠密度指标超过标准或出现异常波动的区域,要及时组织专业防制人员处置。药物要选择高效、低毒、安全的药品,严禁使用高毒药品。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严格按本方案执行,充分动员,坚持群众动员和组织专业队伍灭杀相结合,确保本次病媒防制专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督导。镇病媒防制工作组要强化指导督导,力戒形式主义,对重点风险部位要点对点通报,打表推进,举一反三,督促按期整改销号。
(三)严格追责。各责任主体要认真开展本次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行动,确保工作实效,对开展不力,应付了事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