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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500874243/2024-00013 | [ 发文字号 ] | 东溪府发〔2024〕13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东溪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3-12 | [ 发布日期 ] | 2024-03-28 |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溪镇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 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筑牢免疫屏障,从严从细落实综合防控措施,确保畜牧业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我镇制定了《东溪镇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2日
东溪镇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
综合防控行动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綦江区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綦动防办发〔2024〕1号)、《重庆市綦江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要求,结合我镇当前动物疫情形势和生产流通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控制和治理体系建设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市农业农村委主任会议、区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和区委、区政府、东溪镇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扎实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深入落实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切实筑牢动物防疫屏障,保障畜牧业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目标
1.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建立有效免疫屏障。
2.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有效控制,不发生镇域性动物疫情。
3.对畜禽存栏及动物疫病普查面达到100%;畜禽养殖圈舍消毒面达到100%,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报告率和处置率达到100%。
三、时间安排
全镇春季防控行动时间为2024年3月5日-4月25日。
四、防控内容
坚持常年防疫与季节防疫相结合,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集中做好强制免疫、消毒灭源、宣传普查、防疫监管、疫病净化五项重点工作。
(一)抓好大宣传大排查行动
利用短信、微信、广播、电视、流动宣传车、宣传资料、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法律,进村入社、逐场逐户宣传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牛羊“两病”等动物疫病防控知识以及“先打后补”相关政策,不断强化养殖业主的防疫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主动防疫能力,营造群防群控的浓厚氛围。充分发动村社干部和广大村民,采取走访问询、查看照片或视频等非进场入户方式,集中开展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情大排查,动态更新生猪户口,准确掌握疫情情况。排查发现重大动物疫病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和上报。
(二)抓好大清洗大消毒工作
督促养殖场(户)、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者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加大消毒频次,扩大消毒范围,做到养殖、屠宰、流通等环节场所、重点区域全覆盖,有效降低面源污染。统一建立散养户消毒台账,督促规模场自行建立消毒台账,并详细记录消毒药品种和浓度、消毒时间、消毒范围、消毒面积等信息。
(三)抓好动物分类强制免疫
我镇按照《重庆市綦江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2023-2025年)》,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4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对规模养殖场,督促其做好常年程序化免疫,指导做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对散养户,落实好春防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实现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尽免”,村级动物防疫人员应严格遵守《农村散养畜禽免疫注意事项》(见附件1)。免疫开展时,要及时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动物免疫证明》(农村散养户)填发和《防疫档案》建立等工作。免疫结束后,要对所有养殖场户开展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工作,对漏免、免疫抗体不达标和补栏畜禽及时进行补免。区动物疫控机构要采取常规监测与随机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确保免疫效果。
(四)抓好动物防疫监管
对所有养殖场户集中开展一轮全面监督检查。对散养户,由包片兽医严格落实责任片区监管巡查。对畜禽养殖场,由挂牌兽医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实施精细化监管巡查。督促养殖业主落实强制免疫、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隔离观察、调出动物申报检疫、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加强规模化畜禽场和种畜禽场(“两场”)监管,监督健全生物安全体系,严格落实引入畜禽隔离观察和监测制度,严格进出车辆、人员、物品管控和养殖场所清洗消毒,强化灭蚊灭蝇灭鼠、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病死畜禽规范无害化处理等生物安全措施,严密防范疫病传入传播。严肃查处非法调运、不报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监督、不如实提供防疫档案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积极推进抓好产地检疫工作及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严格执行基于监(检)测或风险评估的产地检疫制度,实施产地检疫,严格查验免疫抗体监(检)测或风险评估报告、养殖(免疫)档案,对未经免疫、免疫超过有效期、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或风险评估不合格的,严禁出具检疫证明,实现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双倒逼”。培育兽医社会化服务主体,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兽医社会化服务主体组建动物防疫服务队、形成“主体多元、供给充足、服务专业、机制灵活”的兽医社会化服务格局。规范整合乡村兽医、村级防疫员等资源,向养殖场户提供高质量的免疫、消毒、诊疗、用药等专业化兽医卫生服务,有效推进动物防疫工作的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提高认识,把春防工作摆在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完善动物防疫工作责任管理体系,强化政府属地责任、部门属事责任和生产经营者防疫主体责任。各村(居)、镇属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细化目标、分解任务、落实措施、制定方案,明确畜禽养殖场挂牌兽医,包片兽医(村级防疫员)驻村(居)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全力确保春防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保障工作
镇财政办确保强制免疫经费(包括疫苗采购费用,以及器械耗材、培训、劳务、人员防护、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免疫副反应处置等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提前将防疫工作所需疫苗、消毒剂、试剂、器械耗材、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准备到位,按规定发放,规范使用。通过视频教学、推送学习资料等方式,对基层村级防疫人员加强技术培训,提高防疫操作技能;加大对“先打后补”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规模场“自主申报、在线审核、直补到户”,迅速扩大“先打后补”工作覆盖面,提高规模场“自主采购、自行免疫”的防疫主体责任意识。采取养殖场(户)自行免疫、第三方服务主体免疫、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全面推进“先打后补”,对“先打后补”场开展免疫效果评价。
(三)强化生物安全
必须把生物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循能不进则不进、能不接触则不接触的原则,严格按规范做好防护,严密防范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甚至感染人。兽医人员在开展走访问询、监督巡查、宣传指导等工作时,避免与养殖业主及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交谈;在开展入户免疫时,进出严格消毒。
(四)强化行为规范
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加强疫苗使用管理,规范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建立发放、领用记录,避免出现因疫苗保管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规范免疫行为,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造成免疫失败。规范消毒,防止消毒不彻底,造成疫病传播。
(五)强化督促检查
加强督查检查,随时跟踪进度和信息填报等情况,对进度迟缓、弄虚作假和工作不到位的,立即督促整改。镇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春防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对工作不及时、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防疫效果不达标的村(居)将予以通报。
(六)强化信息管理
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及时建立《畜禽养殖场(散养户)动物防疫档案》。落实专人收集、统计、报送信息,防疫信息均统一通过重庆畜牧云平台“动物防疫监管系统”每天实时报送,严禁在春季工作结束后集中填报,防止出现网络平台统计免疫进度明显滞后于实际免疫进度的情况。
附件:1.农村散养畜禽强制免疫注意事项
2.东溪镇农业服务中心2024年动物重大疫病综合防控村(居)驻片人员名单
附件1
农村散养畜禽强制免疫注意事项
为有效防范防疫人员及相关器械、物资机械带毒传播,开展散养畜禽免疫,应严格遵守以下注意事项:
一、精简防疫人员
尽可能精简防疫工作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其中,1人入户,负责免疫、消毒等主要工作;1人不入户,负责填写免疫档案、填发免疫证明、开展宣传指导等辅助工作。
二、准备充足物资
提前准备好足量的注射器、针头、酒精、碘酒、药用棉、消毒剂、防护装备(防护服、口罩、鞋套、雨靴等)等。
三、选择适宜天气
提前查阅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免疫区域,尽可能避开雨天入户免疫。
四、确认健康状况
入户前,先向养殖户询问生猪健康状况,确定无异常后,方可入户。入户后,先仔细检查生猪健康状况,确定健康后,方可实施免疫。
五、严格实施消毒
人员消毒:入户前,应穿戴防护服、鞋帽、口罩,且必须“一户一更换”。条件不具备的,必须戴防护帽、戴口罩、穿雨靴。穿雨靴的,入户前和离户时都必须浸泡消毒3至5分钟。注射消毒:严格对注射部位消毒,严格“一猪一针头”,不得重复使用。环境消毒:对生猪圈舍及周边环境,防疫人员进出路线等,规范实施全面消毒。
六、广泛宣传指导
向养殖户宣传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和生物安全防范措施,特别要宣传禁止使用餐厨废弃物(包括自家潲水)喂猪,禁止无关人员入户,以及出栏生猪要检疫、调入生猪要隔离、发病死亡要报告等政策规定。指导养殖户自行落实圈舍环境消毒、灭鼠灭蚊灭蝇等防控措施。
七、相关物品回收
对使用过的防护服、针头、注射器、药用棉、疫苗瓶、包装盒和消毒剂瓶等废弃物或污染物,必须使用不渗水的塑料袋或密闭容器全部分类回收,并集中消毒、处理。
附件2
东溪镇2024年动物重大疫病综合防控工作
村(居)驻片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联系电话 |
责任区域 |
挂片 兽医 |
备注 |
1 |
吴光全 蒲德礼 |
1363775863213708396198 |
东溪镇一居 狂犬免疫 |
吴光全 蒲德礼 |
|
2 |
周廷勇 蒲德全 |
1398310486613628475368 |
东溪镇二居 狂犬免疫 |
周廷勇 蒲德全 |
|
3 |
封富启 胡琼 |
1388374940413983756095 |
东溪镇三居 狂犬免疫 |
封富启 胡琼 |
|
4 |
赵祥君 龙元江 |
1388379674213883740427 |
东溪镇四居 狂犬免疫 |
赵祥君 龙元江 |
|
5 |
赵元强 |
13883397722 |
三正社区 |
龙元江 |
|
6 |
陈崇政 |
13500340810 |
杨柳村 |
龙元江 |
|
7 |
张元春 |
15111898572 |
新石村 |
龙元江 |
|
8 |
邓华平 |
18983657005 |
结农村 |
龙元江 |
|
9 |
罗祥举 |
17726216315 |
大安村(1-10社) |
吴光全 |
|
杨光全 |
18183085817 |
大安村(11-20社) |
吴光全 |
| |
10 |
何作全 |
18996068353 |
大榜村 |
吴光全 |
|
11 |
杨在洪 |
15310281948 |
草坪村 |
吴光全 |
|
12 |
张宗富 |
13668006670 |
竹园村 |
周廷勇 |
|
13 |
王忠明 |
18983657746 |
永乐村 |
周廷勇 |
|
14 |
佘宗斌 |
13896031985 |
白云寺村 |
周廷勇 |
|
15 |
钟传熏 |
18983854231 |
巩固村 |
周廷勇 |
|
16 |
黄永强 |
18983854287 |
长堰村 |
周廷勇 |
|
17 |
瞿晓勇 |
13996171738 |
上书村 |
封富启 |
|
18 |
梅韵明 |
17783820546 |
上榜村 |
封富启 |
|
19 |
周洪永 |
18996068523 |
农建村 |
封富启 |
|
20 |
岳良何 |
13036395744 |
盆石村 |
封富启 |
|
21 |
刘平 |
13983481181 |
福林村 |
赵祥君 |
|
22 |
张发润 |
18723145558 |
唐家村 |
赵祥君 |
|
23 |
张越 |
15002388868 |
龙井村 |
赵祥君 |
|
24 |
吴显桃 |
13594123545 |
三正社区 |
赵祥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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