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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500874243/2022-00003 | [ 发文字号 ] | 东溪府发〔2022〕32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东溪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3-05 | [ 发布日期 ] | 2022-03-05 |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溪镇2022年在全镇范围内实施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相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镇狂犬病防控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预防控制狂犬病办法》、《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及《綦江区狂犬病预防控制预案》、《綦江区养犬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按照綦动防办发〔2022〕2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春季动物重大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实施狂犬病的防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对狂犬病的自我防范意识
广大群众要进一步提高对狂犬病危害性的认识,尽量减少人与犬(猫)的接触,避免被犬(猫)咬伤或抓伤,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如被犬(猫)咬伤或抓伤,应立即自行清理伤口,并及时到区疾控中心或当地医院注射人用狂犬病疫苗或抗体血清。
二、强制免疫
(一)春(秋)防免疫
以行政村(居)为单位,对本辖区内所养犬(猫)实行强制免疫。春季免疫时间为2022年3月5日-4月25日,秋季免疫时间为2022年9月1日-10月31日,各村(居)统计数量与村级防疫员联系实施免疫。各养犬户要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狂犬病免疫工作。对拒绝接受强制免疫的养犬户,将强制扑杀其所养犬只。
(二)常年免疫
春(秋)防结束后未经免疫的犬(猫)在东溪镇村(居)设立的常年狂犬病集中免疫点申报免疫。
三、组织扑杀
各村(居)成立扑杀队伍,对无主流浪犬或有可疑症状的犬只,不执行强制免疫的犬只,一律予以强制扑杀。对扑杀的犬只集中作无害化处理,对免疫后未拴养或圈养的犬只,一律视为无主流浪犬处理。对拒绝、阻挠捕杀上述犬只的工作人员,由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四、严格犬类管理
(一)养犬户主动到村(居)及相关部门进行登记所养殖的犬只,必须主动配合村(居)村级兽医防疫人员做好狂犬病疫苗的免疫注射,对拒绝接受强制免疫的养犬户,将强制扑杀其所养犬只。
(二)各养犬户对经过免疫的犬只要立即实行拴养(犬绳不得超过1.5米)或笼养,广大群众要自觉控制犬类饲养量,尽可能少养或不养;养犬户要经常对养犬场地进行消毒,发现病犬及时到当地农业服务中心部门确认。
(三)严禁携带犬只进入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网吧、商场、市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养犬人携带犬只出户时,(包括遛狗时)必须为犬只栓绳戴嘴套,做好安全保障措施,并且由成年人牵引。造成犬伤人事件的,犬主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严禁出售、食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犬只,任何单位、个人发现犬(猫)只患有疑似狂犬病或其他动物患有疑似狂犬病,都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或公安、农业服务中心部门报告。捕杀、因病或自然死亡的犬(猫)只,要对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剥皮、食用、出售。
(六)增强对狂犬病的自我防范意识,广大群众要进一步提高对狂犬病危害性的认识,尽量减少人与犬(猫)的接触,避免被犬(猫)咬伤或抓伤,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如被犬(猫)咬伤或抓伤,应立即用肥皂水冲洗,自行清理伤口,并及时(最好在24小时内)到东溪卫生院或区疾控中心注射人用狂犬病疫苗或抗体血清。
五、严禁出售、食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犬只
任何单位、个人发现犬(猫)只患有疑似狂犬病或其他动物患有疑似狂犬病,都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或公安、农业服务中心部门报告。患狂犬病、疑似狂犬病的犬(猫)只被捕杀或自然死亡的,要对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剥皮、食用、出售。
六、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狂犬病病人或疑似病狂犬病病人,都有义务及时向当地政府或镇中心卫生院报告。发现、诊治和处理狂犬病病人或疑似狂犬病病人的卫生医疗单位,要详细登记病人基本情况,并按规定时限报告区疾控中心以及相关单位,对狂犬病患者应当严格隔离、监护,避免其抓伤或咬伤他人。
七、为了方便广大养犬户,我镇实行犬(猫)常年免疫制度
各村(居):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居)民(养犬人)大会。积极开展“规范管理、文明养犬”的宣传活动,教育村(居)居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依法组织实施强制免疫。依法制订养犬自律公约,并监督实施,积极开展流浪犬处置以及无害化处理工作。
东溪镇设立常年狂犬病集中免疫点,地点分别设在:东溪动物检疫申报点以及各村(居)办公室;为有效使用疫苗,不浪费疫苗,各村(居)驻片村级防疫员每月到村(居)集中免疫一次
附件:东溪镇狂犬病防控工作驻村(居)人员名单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