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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500874243/2021-00016 | [ 发文字号 ] | 东溪府发〔2021〕8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东溪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2-02 | [ 发布日期 ] | 2021-02-08 |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清明”期间森林
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
春节、清明期间,入镇旅游及民间祭祀活动将大大增加,野外用火管控尤为困难,为切实做好今年我镇春节、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全力筑牢源头管控第一道防线,扎实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预防与管控森林火灾,勠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认识到做好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森林防火责任层层传导,落实到每社、每户、每名巡护人员,落实到每个山头、地块和路口。要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准确保各就其位,各负其责。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发生森林火灾。
二、深入广泛宣传,增强群众防火意识
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将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森林防火的第一道工序抓好、抓实。积极开展“摒弃陋习、文明祭祀”为主要内容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积极倡导文明、环保、安全的祭祀方式。在各主要林区、景区景点以及重点防控部位,要专门安排人员进行实地宣传劝导,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提高宣传力度,拓宽宣传广度,努力把森林防火宣传落实到林区一线、落实到村户人头,不断增强全社会、全民的防火意识和避火意识,杜绝因焚烧纸钱引发森林火灾的事件发生。
三、强化火源管理,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各村、居要把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的首要任务来抓,要特别加大对重要林区、重点景区和重要部位的巡查管护密度,明确重点监控部位,落实责任人,安排专人对坟山墓地进行盯防监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林内或林缘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切实引导群众文明祭祀。要在节前开展一次森林火险隐患大排查活动,从源头上控制野外用火行为的发生,确保万无一失。加大巡查处罚力度,依法追究森林火灾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格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处置
各村、居要组建完善20-30人的防火应急小分队,畅通联系方式。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杜绝脱岗、漏岗等情况发生,确保通讯信息畅通。要对扑火物资等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一旦发生火情,既要坚持有火必报,又要坚持报扑同步,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不得迟报、瞒报、谎报。对因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准确,导致贻误灭火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严肃追查原因,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