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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500874243/2021-0001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东溪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1-20 | [ 发布日期 ] | 2021-01-21 |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庙坝子餐饮美食街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庙坝子餐饮美食街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村
村(居)、办公室(站、所、中心)、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东溪古镇品质提升的工作要求,切实提升东溪古镇旅游档次和形象,以“微改造”唤醒“千年古镇”,打造有情怀的街巷、有记忆的步道、有故事的建筑,令八方游客“想来、想留、想念”,针对庙坝子美食街及周边区域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经镇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庙坝子餐饮美食街综合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 1月20日
庙坝子餐饮美食街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东溪古镇品质提升的工作要求,切实提升东溪古镇旅游档次和形象,以“微改造”唤醒“千年古镇”,打造有情怀的街巷、有记忆的步道、有故事的建筑,令八方游客“想来、想留、想念”,针对庙坝子美食街及周边区域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东溪古镇旅游开发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过程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管理、服务、执法并重,通过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动态推进的治理体制机制,针对庙坝子美食街硬件设施、环境卫生、日常管理、经营规模、服务水平等进行规范升级和配套完善,进一步优化美食街周边环境,提升美食街的餐饮档次和游客满意度,全力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将庙坝子美食街打造成为东溪古镇的一张靓丽名片。
二、整治时间2021年1月20日—2021年2月20日
三、整治区域以庙坝子为中心的美食街,包含:横店子—庙坝子、水口寺——庙坝子、东溪派出所——庙坝子、草鞋市——庙坝子
四、整治重点及内容(一)针对餐饮业环境卫生差,服务水平不佳的问题。1.召集庙坝子周边各餐饮企业结合疫情防控进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强门前“三包”环境卫生宣传,举办业务培训班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2.规范餐厨垃圾桶“撤桶进店”,加强餐厨垃圾桶管理,必须将餐厨垃圾桶规范进店,在餐厨垃圾收运单位通知收运时将桶移出。
3.规范区域内店招店牌。要求各餐饮企业严格按照东溪镇店招店牌的要求制作,不得五花八门,并清洁店招店牌。按照规定拆除影响市容市貌乱搭乱盖的各类违章建筑。
(二)针对美食街交通秩序混乱,车辆乱停乱放的问题。在不影响市容环境、消防安全和市民生活的前提下对进入美食街各通道进行临时物理隔离,确保行人通行无碍,保留一处消防通道出入口,禁止机动车及电动车通行和乱停乱放。
(三)针对美食街市政秩序混乱,占道经营问题。1.对周边商户违法占用公共区域经营,乱摆乱占行为分时段进行管理,中午11时至14时,晚上17时至21时在规定区域进行经营,经营结束后自行拆除经营摊点并对环境卫生进行清扫2.美化区域内环境。在庙坝子周围合理摆放花箱,种植花草植物进行装点,达到美化效果。清除影响市民生活环境和健康卫生的经营户小吃摊等。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波 东溪镇党委书记
安显锋 东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冷明华 东溪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
毛藜嵘 东溪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北平 东溪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谭 灿 东溪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张 先 东溪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明浪 东溪镇副镇长拟任人选
李 刚 重庆南州旅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佘 洋 东溪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蒋丹平 东溪镇公安派出所教导员(主持工作)
成员单位:执法办、建设环保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旅游服务中心、南州旅投、社保所、市场监管所、派出所、一居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执法办,各成员单位每月2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区政府效能办。(二)职责分工
执法办:定期收集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建设环保服务中心:深化重点地段镇容镇貌环境综合整治,排查整治各类路面病害及隐患;对破损的市政设施进行修复规范或拆除;对外观陈旧、表面不洁、残留污渍的设施进行清洁;对乱涂乱画、乱贴、乱挂、不规范户外广告等进行清理;对餐厨垃圾规范转运和处置;日常环境卫生常态化保洁,结合“门前三包”形成镇、社区、商户三级联动合作机制。
南州旅投:实施美食街绿化、美化、亮化工程,规范店招店牌外观风貌,完善美食街标识标牌,安装灯饰、种植花草等品质提升。
综合执法办、综合执法大队:通过宣传教育、劝说劝阻、依法查处、设置物理隔离等措施,确保美食街整洁美观、人行道安全畅通;依法查处和清理污染环境、噪音扰民等行为;依法查处和清理私搭乱建、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占用公共空间等行为。
派出所:与综合执法办、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开展执法整治,整治过程中严防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发生,为执法安全提供必要保障。
旅游服务中心:充分发挥游客和第三方的监督作用,不定期收集游客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和督促整改。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社保所):组织开展餐饮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培训。
东溪市场监管所: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餐饮商户食品安全培训,规范餐饮行业后厨规范化建设,规范引导经营户合法经营。
一居社区: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大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力度,引导经营业主店铺内部规范有序、整洁明亮、干净卫生和服务水平提升;落实常态化督查责任人,现场检查指导并评分评级,实行评级标准、过程、结果三公开,扣分原因现场告知经营者,当场答疑解惑,定期在红黑榜进行公示;加大巡查管理力度,及时查处和纠正辖区内场镇管理领域的各类违章行为,并跟踪问题的督促整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六、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16日—1月19日)
在美食街各出入口张贴专项整治通告。利用广播、宣传车、宣传单、条幅等形式多方位、多层次,反复宣讲本次专项整治的禁止事项、处罚办法等;对美食街内各类占用公共区域经营,乱摆乱占等行为当事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及说服教育,督促当事人自觉进行整改;深入社区、商户进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广大经营户理解和支持此活动,自觉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整治实施阶段(1月20日—整治结束)
各责任部门结合本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制定问题清单,认真研究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将整治任务责任到人,真正实现人人有任务、事事有人管,着力解决美食街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高阶段(整治结束—3月20日)
建立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做到把整治与经常性的日常监管相结合,克服“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整治结束后,落实定人定岗巡查制度,并定期开展集中清理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把专项整治工作以及长效化日常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四)检查验收阶段(3月21日—3月30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整治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并通报结果。对未达到整治要求的,要认真整改,限期完成整治任务。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在实施阶段可随时组织检查,随时通报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是提升东溪古镇品质,提升东溪古镇旅游档次和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必须高度重视,齐抓共管。
(二)主动协调,联合执法。要紧紧依靠镇政府,各责任单位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 依法行政,讲究方式。要依法依规办事,文明执法,讲究工作方式,积极化解矛盾。在严格执法,保障整治效果的同时,积极引导经营者进店经营,做到疏堵结合。
(四)对整治中出现的暴力抗法、阻挠执法、寻衅滋事、损坏管理设施的行为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