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预算

[ 索引号 ] 115002227500874243/2024-0001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东溪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3-22 [ 发布日期 ] 2024-03-22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落实国家政策,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积极组织税收,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工作,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做好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兽医等工作,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体育公共服务建设,承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困难帮扶等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工作,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本级),为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类型为行政单位。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单位2023-2024年期间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919.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55.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由于下属事业单位皆是预算公开主体,本单位本年度收入预算不包含下属7个事业单位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919.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208.3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27.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41.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7.0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464.7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173.3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58.7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78.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55.9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6.8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559.0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基层治理、城市管理、社会服务、抗旱救灾等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执行无公函不接待原则,严控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855.9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855.9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无购置车辆预算。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郭海   联系方式: 023-487533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中心

新媒体矩阵

营商环境

微博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