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预算
[ 索引号 ] | 115002227500874243/2024-0001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东溪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3-22 | [ 发布日期 ] | 2024-03-22 |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农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2.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3.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4.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
5.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6.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协调落实重要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协调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7.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农业服务中心,为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类型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单位2023-2024年期间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49.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49.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49.9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9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5.9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587.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3.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9.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9.9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49.9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无购置车辆预算。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郭海 联系方式: 023-48753300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