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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500874243/2023-000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东溪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3-29 [ 发布日期 ] 2023-04-06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文化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3.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体育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实施全区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文化服务中心,为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类型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单位2022-2023年期间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99.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99.97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52.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0.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2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9.9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12,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无购置车辆预算。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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