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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500874243/2023-0000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东溪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3-29 | [ 发布日期 ] | 2023-04-06 |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就业法律法规政策,牵头拟定就业创业的规划计划,贯彻执行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制度和高校毕业生等特殊群体就业创业政策。
2.牵头做好农民工服务管理工作,拟定农民工和农村劳务开发的工作规划及措施,推动相关政策贯彻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
3.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开班审核及培训补贴的审核和划拨工作,监管、指导、协调职培训业务的开展及资金使用情况,负责职业培训的政策宣传、咨询、落实工作。
4.负责贯彻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社会保险相关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保三险参保登记、变更、注销、分户、合户、转移、接续的资格审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及手续办理;参保人员参保资料档案管理,工伤保险项目参保工作,受理城乡居民、城镇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缴工作、欠费管理、追收工作,负责参与工伤事故及认定的调查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就业失业登记及指导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为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类型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单位2022-2023年期间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5.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5.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5.2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04.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4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4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5.2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无购置车辆预算。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