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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500874243/2024-0002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东溪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10-15 [ 发布日期 ] 2024-10-15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是执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为本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担矛盾纠纷排查及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秩序;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街镇行政机关1个,下属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东溪镇农业服务中心、东溪镇文化服务中心、东溪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东溪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东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东溪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东溪镇旅游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东溪镇农业服务中心、东溪镇文化服务中心、东溪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东溪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东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东溪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东溪镇旅游服务中心等。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6647.45万元,支出总计6647.4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59.44万元,下降16.9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多措并举,厉行节约。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6643.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93.06万元,下降11.8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多措并举,厉行节约;二是乡镇民政资金不再由乡镇列支,故本年收入相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43.85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3.6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6647.45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359.44万元,下降17.0%,主要原因是严格压减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619.14万元,占39.4%;项目支出4028.31万元,占60.6%。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647.4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59.44万元,下降17.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多措并举,厉行节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1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0.41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严格压减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15.63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严格压减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6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2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6.79万元,下降9.7%。主要原因是严格压减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9.23万元,增长19.6%。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镇森林防火、抗旱保水等工作任务繁重,为保障社会平安稳定、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机关正常运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3.63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06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镇森林防火、抗旱保水等工作任务繁重,为保障社会平安稳定、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机关正常运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3.24万元,占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83万元,增长15.0%,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镇文化方面支出增多。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84.64万元,占1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81万元,减少8.0%,主要原因是严格压减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122.57万元,占2.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万元,减少12.0%,主要原因是2023年严格压减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减少。

(5)节能环保支出122万元,占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6万元,增长1352.0%,主要原因是农村环境保护方面支出增加。

(6)城乡社区支出1099.07万元,占17.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1.91万元,下降53.0%,主要原因是压减城乡社区支出。

(7)农林水支出2409.82万元,占3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0.72万元,增长24.0%,主要原因是农林水项目完工均列支,农林水支出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419.37万元,占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2.78万元,增长186.0%,主要原因是2023年下半年进行公积金清算,追加相应经费,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5.01万元,占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0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镇森林防火、抗旱保水等工作任务繁重,为保障社会平安稳定、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机关正常运转,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19.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5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7.64万元,减少15.6%,主要原因是上年末已完成进行人员工资清算,本年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65.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18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镇森林防火、抗旱保水等工作任务繁重,为保障社会平安稳定、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机关正常运转,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27.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2.65万元,减少61.9%,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建设类项目减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本年支出427.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2.65万元,减少61.9%,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建设类项目减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1.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5万元,下降25.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多措并举,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4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各级指导本镇大力招商引资,促进文化旅游发展工作,本年三公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跨部门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9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车购置支出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维修、道路通行、购买车辆保险。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5万元,下降38.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多措并举,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37万元,增加105.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林业局划拨本单位消防车1台,二是2022年购置一台公务用车,本年公车运维支出增大。

公务接待费23.6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外来单位到我镇调研、考察等。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长2.05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各级指导本镇大力招商引资,促进文化旅游发展工作,本年三公支出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辆;国内公务接待525批次304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7.8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5万元,增长15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各项业务推进会或新政策的宣传推广会议增加,因此本年度会议费用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5万元,增长42.1%,主要原因是本年各项业务培训会增加,培训支出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8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水电费、网络通信费、办公用品采购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5万元,减少0.1%,主要原因是严格压减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松材线虫病治理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镇对部门整体和11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12项,涉及资金6656.62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加强了绩效评价与资金监管,促进了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状态:绩效审核已审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整体监控

项目编码:

50011000023P000091

自评总分:

98.90



项目主管部门:

406-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

财政归口处室:

012-基层财政科

部门联系人:

郭海

联系电话: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6906.42

7473.3

6656.62




其中:财政拨款

6906.42

7473.3

6656.62

89.07

10.00

8.90

一般公共预算

5229.48

6976.7

6223.97

89.21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切实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保持全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已完成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信访事项及时处理率

%

90

90

0

100

20

20

信访事项及时处理,及时处理率大于90%

资金支付及时率

%

90

90

0

100

20

20

资金严格把控,按时支付

税收增长率

%

2

2

0

100

15

15

税收稳步增长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90

0

100

25

25

幸福感获得感强,满意度高

2023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状态:绩效审核已审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东溪镇正街外立面修缮排危项目(配套)

项目编码:

50011023T000003729542

自评总分:

100.00



项目主管部门:

406-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

财政归口处室:

012-基层财政科

部门联系人:

郭海

联系电话: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0.00

49.55

49.55




其中:财政拨款

0.00

49.55

49.55

100

10.00

10.00

一般公共预算

0.00

0.00

0.00

10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东溪镇正街外立面修缮排危

东溪镇正街外立面修缮排危

已完成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排危数量

5

5

0

100

30

30



排危工程是否达标


定性

1

0

100

15

15


排危工程达标

排危后是否安全


定性

1

0

100

10

10


安全

结余率=结余数/预算数

%

5

5

0

100

25

25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郭海   023-4875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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