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决算
[ 索引号 ] | 115002227500874243/2023-0002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东溪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10-16 | [ 发布日期 ] | 2023-10-16 |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为本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担矛盾纠纷排查及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秩序;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街镇行政机关1个,下属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东溪镇农业服务中心、东溪镇文化服务中心、东溪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东溪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东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东溪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东溪镇旅游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东溪镇农业服务中心、东溪镇文化服务中心、东溪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东溪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东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东溪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东溪镇旅游服务中心等。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8,006.89万元,支出总计8,006.8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97.22万元,下降25.8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多措并举,厉行节约。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7,536.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12.74万元,下降19.39%,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多措并举,厉行节约;二是乡镇民政资金不再由乡镇列支,故本年收入相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36.91万元,占100%。此外,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469.99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8,006.89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797.22万元,下降25.89%,主要原因是严格严格压减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997.60万元,占37.4%;项目支出5,009.29万元,占62.6%。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006.8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797.22万元,下降25.8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多措并举,厉行节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17.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51.99万元,下降27.6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多措并举,厉行节约。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8.01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是2022年清算以前年度待遇,追加相应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69.99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87.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91.04万元,下降32.99%。主要原因是严格压减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8.00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镇抗洪抢险、森林防火、抗旱保水、疫情防控等工作任务繁重,为保障社会平安稳定、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机关正常运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1.51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6.88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镇抗洪抢险、森林防火、抗旱保水、疫情防控等工作任务繁重,为保障社会平安稳定、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机关正常运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增加。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2.66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47万元,增长29.6%,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镇文化方面支出增多。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29.52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7.02万元,增长101.1%,主要原因是2022年清算以前年度待遇,追加离退休人员相应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209.94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50万元,增长31.7%,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镇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繁重,为保障社会平安稳定、群众生命机关正常运转,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944.45万元,占1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6.48万元,增长93.5%,主要原因是农村环境保护方面支出增加。
(6)城乡社区支出432.68万元,占6.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4.75万元,下降52.3%,主要原因是压减城乡社区支出。
(7)农林水支出2,358.22万元,占3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8.96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镇森林防火、抗旱保水工作任务繁重,为保障社会平安稳定、群众生命机关正常运转,农林水支出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133.93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26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人员,追加了人员经费,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4.16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4.1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镇抗洪抢险、森林防火、抗旱保水等工作任务繁重,为保障社会平安稳定、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机关正常运转,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97.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50.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1万元,增长0.56%,主要原因是2022年清算以前年度待遇,追加相应人员经费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46.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4.42万元,增长518.3%,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我镇抗洪抢险、森林防火、抗旱保水、疫情防控等工作任务繁重,为保障社会平安稳定、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机关正常运转,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工作人员录入去年决算数据有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119.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9.24万元,增长133.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项目全部完工并正常列支。本年支出1,119.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3.83万元,增长11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项目全部完工并正常列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0.2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5万元,下降5.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多措并举,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69万元,增长8.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根据綦管函﹝2021﹞92号文件指示,购公务用车一台,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14.98万元,主要用于跨部门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根据綦管函﹝2021﹞92号文件指示,购公务用车一台,公务车购置支出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根据綦管函﹝2021﹞92号文件指示,购公务用车一台,公务车购置支出增加。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6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维修、道路通行、购买车辆保险。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87万元,下降53.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多措并举,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73万元,下降50.1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公务接待费21.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外来单位到我镇调研、考察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6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95万元,下降21.5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1,765批次2,9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4.57元,车均购置费14.98万元,车均维护费1.7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11万元,下降75.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压减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3万元,增长26.7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极端天气较多,开展多项防灾抗灾技能培训会。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2.07万元,主要用于开支水电费、网络通信费、办公用品采购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9.81万元,增长382.34%,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我镇先汛后旱,镇域范围内抗洪抢险、防火、抗旱保水等工作繁重,为保障社会平安稳定、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机关正常运转,我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做好防疫物资保障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7.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68.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9.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37.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37.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环卫服务、松材线虫病治理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镇对部门整体和11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12项,涉及资金8011.69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加强了绩效评价与资金监管,促进了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状态:绩效审核已审 | ||||||||||||||||||
项目名称: |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整体自评 | 项目编码: | 50011000022P000063 | 自评总分: | 97.70 | |||||||||||||
项目主管部门: | 406-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 | 财政归口处室: | 012-基层财政科 | 部门联系人: | 郭海 | 联系电话: | 15223362093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61,299,379.35 | 104,274,184.06 | 80,116,931.81 | |||||||||||||||
其中:财政拨款 | 61,299,379.35 | 104,274,184.06 | 80,116,931.81 | 77 | 10.00 | 7.7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切实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保持全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全镇2022年主要预期目标是: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 | 已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并完成百分之九十以上支付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市财政局建议 | ||||||||
信访事项及时处理率 | % | ≥ | 90 | 92 | 100 | 10 | 10 | |||||||||||
“三公”经费支出增长率 | % | ≤ | 0 | 0 | 100 | 30 | 30 | |||||||||||
税收增长率 | % | ≥ | 3 | 41.9 | 100 | 10 | 10 | 耕地占用税一次性收入增加200万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 | 90 | 91 | 100 | 20 | 20 | |||||||||||
资金支付及时率 | % | ≥ | 90 | 92 | 100 | 30 | 30 |
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 ||||||||||||||||||
状态:绩效审核已审 | ||||||||||||||||||
项目名称: |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特色小城镇建设(第一次) | 项目编码: | 50011023T000003531824 | 自评总分: | 100.00 | |||||||||||||
项目主管部门: | 406-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 | 财政归口处室: | 012-基层财政科 | 部门联系人: | 郭海 | 联系电话: | 15223362093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3,740,000.00 | 3,740,000.00 | 3,740,00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3,740,000.00 | 3,740,000.00 | 3,740,000.00 | 100 | 10.00 | 10.0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特色小城镇建设 | 已完成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市财政局建议 | |||||||
基建统筹资金补助项目建设数量 | 个 | > | 1 | 1 | 0 | 100 | 10 | 10 | ||||||||||
营商环境研究报告数量 | 个 | ≥ | 1 | 1 | 0 | 100 | 10 | 10 | ||||||||||
重大项目投资完成率 | % | ≥ | 90 | 92 | 0 | 100 | 10 | 10 | ||||||||||
及时支付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20 | 20 | ||||||||||
结余率=结余数/预算数 | % | ≤ | 5 | 0 | 0 | 100 | 40 | 40 | 无结余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郭海 023-4875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