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作情况

打通镇烟花爆竹禁止、限制燃放区域通告

日期:2026-02-25

为切实做好打通镇202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镇烟花爆竹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保障人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春节期间全镇社会安全稳定,并结合打通场镇管理实际,设立打通镇2026年春节期间限放、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时间。现通告如下:

一、打通镇2026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1.打大公路竹园坝路口;

2.煤电公司体育馆安全文化广场;

3.沿河村办公室及外环大道;

4.兴隆湾广场。

二、打通镇2026年春节期间限制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时间

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3月3日(农历正月十五),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

对违反此规定者,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三、打通镇2026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本通告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域)以外的下列区域或者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加油站、易燃易爆生产、储存单位。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四)辖区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

(五)森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六)煤矿关闭井筒、瓦斯溢出点(打通村苦竹坝社)周边50米范围内。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以上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或场所,由有关单位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并负责管理。                             

 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中心

新媒体矩阵

营商环境

微博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