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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50092928F/2023-00015 | [ 发文字号 ] | 打通府〔2023〕33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打通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5-24 | [ 发布日期 ] | 2023-05-25 |
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文明细胞创建活动的通知
打通府〔2023〕33号
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开展文明细胞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各办、队、中心、站、所,镇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在镇区管单位:
为深入开展文明细胞创建活动,充分激发群众在创建中的主力军作用,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推动全区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区创建指挥部文件《綦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指挥部关于深入开展文明细胞创建活动的意见》綦创文指〔2023〕6号精神,就文明楼栋、文明街区、文明小区、文明商户等创建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正确政治方向,服务城市中心工作,注重为民靠民惠民,以共创共建共治共享为路径,探索建立党建统领的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文明创建格局,构建点上巩固、线上联动、面上提升的全民联创体系,推动文明创建同生产生活融合、提升文明素质同提高环境质量融合、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融合,激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社区归属感、城市认同感和集体自豪感,增强文明自觉性和创建参与度,夯实创建基层基础,为常态推进创建工作、长效巩固创建成果凝聚强大合力。
二、创建目标
建成区社区文明楼栋、文明街区、文明小区创成率达到80%以上,其中文明示范楼栋、文明示范街区、文明示范小区创成率达到10%以上。建成区临街文明商户创成率达到30%以上。
三、创建周期
文明创建周期细分为五个阶段,各社区须于2023年10月前完成全部创建目标。
第一阶段为2023年5月24日至31日,建成区社区文明楼栋、文明街区、文明小区创成率达到10%以上。
第二阶段为2023年6月1日至30日,建成区社区文明楼栋、文明街区、文明小区创成率达到30%以上,其中文明示范楼栋、文明示范街区、文明示范小区创成率达到2%以上。建成区临街文明商户创成率达到10%以上。
第三阶段为2023年7月1日至31日,建成区社区文明楼栋、文明街区、文明小区创成率达到30%以上,其中文明示范楼栋、文明示范街区、文明示范小区创成率达到2%以上。建成区临街文明商户创成率达到10%以上。
第四阶段为2023年8月1日至31日,建成区社区文明楼栋、文明街区、文明小区创成率达到10%以上,文明示范楼栋、文明示范街区、文明示范小区创成率达到2%以上。建成区临街文明商户创成率达到10%以上。
第五阶段为2023年9月1日至30日,文明示范楼栋、文明示范街区、文明示范小区创成率达到4%以上。
四、创建主体
(一)文明楼栋:同基层社会治理“微网格”一致,确定为“文明楼栋创建主体”。独立楼栋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为独立“创建主体”。综合楼栋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该栋楼宇为“创建主体”,其物业管理单位为创建责任主体。
(二)文明街区:临街的低矮商住区域,原则上包含道路的左右两侧,以100户左右构建1个“创建主体”。
(三)文明小区:每一个封闭管理的物业小区原则上为一个独立“文明小区创建主体”,包含若干“文明楼栋”。
(四)文明商户:从事生产经营的临街工商户(含小微企业)为一个创建主体。
五、创建标准
(一)文明楼栋、文明示范楼栋
1.文明氛围好。有团结和谐的家庭和邻里关系。有规范设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创建主题公益广告。有规范设置的户外信息张贴栏。无非法小广告。住户商户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知晓率100%。
2.文明环境好。有整洁完好的市政设施。有正常维护使用的消防设施。有正常使用的照明设施。有正常使用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无堵塞消防通道行为。建筑物外立面(含墙面)无破损脏污、楼道无破损坑洼。无乱搭乱建、无乱牵乱挂、无飞线和飞线充电行为。无乱扔乱丢、无乱堆乱放、无乱倾乱倒行为。
3.文明行为好。有志愿服务组织。有志愿服务活动。无乱停乱放、无乱摆摊设点、无随地便溺、无遛狗不牵绳、无宠物粪便、无高空抛物、无酗酒赌博、无争吵谩骂、无打架斗殴、无封建迷信活动等不文明行为。楼栋临街文明商户创成率30%以上。
4.民主管理好。有党员参与的楼栋自管委。有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制度。有楼栋安全巡查记录。有楼栋“门前三包”巡查记录。
5.楼栋住户商户当年无违法犯罪行为。
文明示范楼栋创建标准在文明楼栋创建标准基础上,增加“临街文明商户创成率达到60%以上”“楼栋当年无网络电信诈骗案件”。
(二)文明街区、文明示范街区
1.文明氛围好。有团结和谐的家庭和邻里关系。有规范设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创建主题公益广告。有规范设置的户外信息张贴栏。无非法小广告。住户商户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知晓率100%。
2.文明环境好。有整洁完好的市政设施。有正常维护使用的消防设施。有正常使用的照明设施。有正常使用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无私自占用市政设施行为。无堵塞消防通道行为。建筑物外立面(含墙面)无破损脏污、街区路面(含人行通道)无破损坑洼。无乱搭乱建、无乱牵乱挂、无飞线和飞线充电行为。无乱扔乱丢、无乱堆乱放、无乱倾乱倒行为。
3.文明行为好。有志愿服务组织。有志愿服务活动。无乱停乱放、无乱摆摊设点、无随地便溺、无遛狗不牵绳、无宠物粪便、无高空抛物、无酗酒赌博、无争吵谩骂、无打架斗殴、无封建迷信活动等不文明行为。街区临街文明商户创成率30%以上。
4.民主管理好。有党员参与的自管委。有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制度。有街区安全巡查记录。有街区“门前三包”巡查记录。
5.街区住户商户当年无违法犯罪行为。
文明示范街区创建标准在文明街区创建标准基础上,增加“临街文明商户创成率达到60%以上”“街区当年无安全事故、盗抢案件”“街区当年无网络电信诈骗案件”。
(三)文明小区、文明示范小区
1.文明氛围好。有团结和谐的家庭和邻里关系。有规范设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创建主题公益广告。有规范设置的户外信息张贴栏。无非法小广告。住户商户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知晓率100%。
2.文明环境好。有整洁完好的市政设施。有正常维护使用的消防设施。有正常使用的照明设施。有正常使用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无堵塞消防通道行为。建筑物外立面(含墙面)无破损脏污、路面(含楼道)无破损坑洼。无乱搭乱建、无乱牵乱挂、无飞线和飞线充电行为。无乱扔乱丢、无乱堆乱放、无乱倾乱倒行为。
3.文明行为好。有志愿服务组织。有志愿服务活动。无乱停乱放、无乱摆摊设点、无随地便溺、无遛狗不牵绳、无宠物粪便、无高空抛物、无酗酒赌博、无争吵谩骂、无打架斗殴、无封建迷信活动等不文明行为。小区临街文明商户创成率30%以上。
4.管理服务好。有党员参与的业委会。有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制度。有小区安全巡查记录。有小区“门前三包”巡查记录。有物管开展的免费便民服务项目。物管人员持证上岗、文明礼貌、热情服务。本小区文明楼栋创成率达到80%以上。
5.小区住户商户当年无违法犯罪行为。
文明示范小区创建标准在文明小区创建标准基础上,增加“本小区文明楼栋创成率达到100%”“小区临街文明商户创成率达到60%以上”“小区当年无安全事故、盗抢案件等”“小区当年无网络电信诈骗案件”。
(四)文明商户
1.证照齐全、守法经营。商户证照齐全、亮证(照)经营、照章纳税、守法经营。不偷税漏税、不欺诈客户、不欺行霸市。
2.质量保证、诚信公平。商户诚信经营、明码标价、货真价实、公平买卖,不强制交易、不虚假宣传、不误导消费、不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和过期变质商品。
3.文明有礼、服务至上。有文明公约。商户及从业人员文明礼貌、热情服务。无拉客乱象、无店铺音响外放、无酗酒赌博、无争吵谩骂、无打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餐饮服务行业有“文明餐桌”“光盘行动”等温馨提示。
4.门前三包、干净整洁。有整齐规范的店招店牌和配套设施。有整洁有序的店内环境。门前无私自占用市政设施、无损坏市政设施(含绿化)行为。门前无乱停乱放、无乱摆摊设点、无乱搭乱建、无乱牵乱挂行为。门前无乱扔乱丢、无乱堆乱放、无乱倾乱倒行为。
5.崇德向善、热心公益。有团结和谐的邻里关系。有规范设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创建主题公益广告。有参与志愿服务组织。有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6.临街商户及从业人员当年无违法犯罪行为。
六、申报流程
(一)文明楼栋、文明街区、文明小区、文明商户
1.创建主体自荐。采取楼栋、街区、小区、临街商户等创建主体自荐的方式,由自管委员会主任(楼栋长)、物业公司、临街商户等向所在社区自荐(申报)。
2.社区推荐。社区结合创建标准、日常管理、群众意见,对申报楼栋、街区、小区、临街商户等进行严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将楼栋、街区、小区向打通镇创建办推荐,将临街商户向打通镇经发办推荐。
3.镇审定。镇结合创建标准、日常管理、群众意见和公安、城管、住建、市场监管、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对社区推荐的楼栋、街区、小区、临街商户等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对结果进行5天公示,无异议的,由镇政府专题研究命名“打通镇文明楼栋”“打通镇文明街区”“打通镇文明小区”“打通镇文明商户”并授牌,同时向区创建指挥部备案。
(二)文明示范楼栋、文明示范街区、文明示范小区
1.社区推荐。采取社区推荐的方式,由所在社区向镇推荐文明示范楼栋、文明示范街区、文明示范小区。
2.镇初审。镇结合创建标准、日常管理、群众意见,对申报的楼栋、街区、小区、临街商户进行严格初审,通过后向区创建指挥部推荐。
3.区创建指挥部审定。区创建指挥部结合创建标准、日常管理、群众意见和公安、城管、住建、市场监管、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对镇推荐的楼栋、街区、小区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对结果公示5天,无异议的,由指挥部命名“綦江区文明示范楼栋”“綦江区文明示范街区”“綦江区文明示范小区”并授牌。
七、结果运用
(一)镇在向上推荐有关荣誉奖项和申请补贴补助时,原则上优先在文明小区、文明楼栋、文明街区和文明商户中择优推荐。在政府采购等方面,向文明商户予以优待。
(二)对文明示范楼栋、文明示范街区、文明示范小区,在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改造提升、公共文化活动等方面,予以倾斜安排。
(三)文明细胞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对社区的年底工作考评考核,并作为干部调整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社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文明细胞创建工作,把细胞创建同“三治融合”、我为群众办实事等紧密结合,将其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领导专班、压实工作责任、定期调度推进等方式,强力推动文明细胞创建工作落细落地落实。
(二)加强保障。强化组织保障。按照指挥部抓总、创建办统筹、街镇具体负责、社区具体实施、共建单位深度参与的原则,强力推动文明细胞创建工作走深走实。强化政策保障。建立健全激励礼遇机制。强化宣传保障。充分发挥宣传作用,大力推介文明小区、文明楼栋、文明街区、文明商户评比中的先进典型,营造浓厚氛围。
(三)强化管理。相关社区和职能部门按照分类分级管理原则,加强对已创成的文明小区、文明楼栋、文明街区、文明商户的常态管理。对出现工作滑坡、成果减退、群众意见较大的,由命名单位采取责令整改、停牌整改等措施促进提升。对整改不达标的,实行摘牌并通报。
附件:1.文明楼栋创建申报表
2.文明街区创建申报表
3.文明小区创建申报表
4.文明商户创建申报表
5.文明示范楼栋创建申报表
6.文明示范街区创建申报表
7.文明示范小区创建申报表
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文明楼栋创建申报表
楼栋位置及范围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创建标准 | 1.文明氛围好。有团结和谐的家庭和邻里关系。有规范设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创建主题公益广告。有规范设置的户外信息张贴栏。无非法小广告。住户商户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知晓率100%。 2.文明环境好。有整洁完好的市政设施。有正常维护使用的消防设施。有正常使用的照明设施。有正常使用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无堵塞消防通道行为。建筑物外立面(含墙面)无破损脏污、楼道无破损坑洼。无乱搭乱建、无乱牵乱挂、无飞线和飞线充电行为。无乱扔乱丢、无乱堆乱放、无乱倾乱倒行为。 3.文明行为好。有志愿服务组织。有志愿服务活动。无乱停乱放、无乱摆摊设点、无随地便溺、无遛狗不牵绳、无宠物粪便、无高空抛物、无酗酒赌博、无争吵谩骂、无打架斗殴、无封建迷信活动等不文明行为。楼栋临街文明商户创成率30%以上。 4.民主管理好。有党员参与的楼栋自管委。有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制度。有楼栋安全巡查记录。有楼栋“门前三包”巡查记录。 5.楼栋住户商户当年无违法犯罪行为。 | ||
楼 栋 自评意见 | 本楼栋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评自查,认为已符合创建标准,特申请社区测评。
楼栋长(自管委负责人): 年 月 日 | ||
社 区 初评意见 | 本社区对照创建标准进行初步测评,该楼栋符合创建标准,特申请评审验收。 社区负责人: 年 月 日 | ||
街 镇 评定意见 | 本镇组织人员对该楼栋进行评审验收。该楼栋符合创建标准,可予以命名为文明楼栋并授牌。
街镇负责人: 年 月 日 |
附件2
文明街区创建申报表
街区位置及范围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创建标准 | 1.文明氛围好。有团结和谐的家庭和邻里关系。有规范设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创建主题公益广告。有规范设置的户外信息张贴栏。无非法小广告。住户商户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知晓率100%。 2.文明环境好。有整洁完好的市政设施。有正常维护使用的消防设施。有正常使用的照明设施。有正常使用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无私自占用市政设施行为。无堵塞消防通道行为。建筑物外立面(含墙面)无破损脏污、街区路面(含人行通道)无破损坑洼。无乱搭乱建、无乱牵乱挂、无飞线和飞线充电行为。无乱扔乱丢、无乱堆乱放、无乱倾乱倒行为。 3.文明行为好。有志愿服务组织。有志愿服务活动。无乱停乱放、无乱摆摊设点、无随地便溺、无遛狗不牵绳、无宠物粪便、无高空抛物、无酗酒赌博、无争吵谩骂、无打架斗殴、无封建迷信活动等不文明行为。街区临街文明商户创成率30%以上。 4.民主管理好。有党员参与的自管委。有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制度。有街区安全巡查记录。有街区“门前三包”巡查记录。 5.街区住户商户当年无违法犯罪行为。 | ||
街 区 自评意见 | 本街区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评自查,认为已符合创建标准,特申请社区测评。
自管委负责人: 年 月 日 | ||
社 区 初评意见 | 本社区对照创建标准进行初步测评,该街区符合创建标准,特申请评审验收。 社区负责人: 年 月 日 | ||
街 镇 评定意见 | 本街镇组织人员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评审验收。该街区符合创建标准,可予以命名为文明街区并授牌。
街镇负责人: 年 月 日 |
附件3
文明小区创建申报表
小区名称 | 小区地址 | ||
物业管理服务机构 | 联系电话 | ||
创建标准 | 1.文明氛围好。有团结和谐的家庭和邻里关系。有规范设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创建主题公益广告。有规范设置的户外信息张贴栏。无非法小广告。住户商户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知晓率100%。 2.文明环境好。有整洁完好的市政设施。有正常维护使用的消防设施。有正常使用的照明设施。有正常使用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无堵塞消防通道行为。建筑物外立面(含墙面)无破损脏污、路面(含楼道)无破损坑洼。无乱搭乱建、无乱牵乱挂、无飞线和飞线充电行为。无乱扔乱丢、无乱堆乱放、无乱倾乱倒行为。 3.文明行为好。有志愿服务组织。有志愿服务活动。无乱停乱放、无乱摆摊设点、无随地便溺、无遛狗不牵绳、无宠物粪便、无高空抛物、无酗酒赌博、无争吵谩骂、无打架斗殴、无封建迷信活动等不文明行为。小区临街文明商户创成率30%以上。 4.管理服务好。有党员参与的业委会。有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制度。有小区安全巡查记录。有小区“门前三包”巡查记录。有物管开展的免费便民服务项目。物管人员持证上岗、文明礼貌、热情服务。本小区文明楼栋创成率达到80%以上。 5.小区住户商户当年无违法犯罪行为。 | ||
小 区 自评意见 | 本小区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评自查,认为已符合创建标准,特申请社区测评。
物管服务机构(自管委)负责人: 年 月 日 | ||
社 区 初评意见 | 本社区对照创建标准进行初步测评,该小区符合创建标准,特申请评审验收。 社区负责人: 年 月 日 | ||
街 镇 评定意见 | 本街镇组织人员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评审验收。该小区符合创建标准,可予以命名为文明小区并授牌。
街镇负责人: 年 月 日 |
附件4
文明商户创建申报表
商户名称 | 商户地址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创建标准 | 1.证照齐全、守法经营。商户证照齐全、亮证(照)经营、照章纳税、守法经营。不偷税漏税、不欺诈客户、不欺行霸市。 2.质量保证、诚信公平。商户诚信经营、明码标价、货真价实、公平买卖,不强制交易、不虚假宣传、不误导消费、不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和过期变质商品。 3.文明有礼、服务至上。有文明公约。商户及从业人员文明礼貌、热情服务。无拉客乱象、无店铺音响外放、无酗酒赌博、无争吵谩骂、无打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餐饮服务行业有“文明餐桌”“光盘行动”等温馨提示。 4.门前三包、干净整洁。有整齐规范的店招店牌和配套设施。有整洁有序的店内环境。门前无私自占用市政设施、无损坏市政设施(含绿化)行为。门前无乱停乱放、无乱摆摊设点、无乱搭乱建、无乱牵乱挂行为。门前无乱扔乱丢、无乱堆乱放、无乱倾乱倒行为。 5.崇德向善、热心公益。有团结和谐的邻里关系。有规范设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创建主题公益广告。有参与志愿服务组织。有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6.临街商户及从业人员当年无违法犯罪行为。 | ||
商 户 自评意见 | 本商户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评自查,认为已符合创建标准,特申请社区测评。
商户负责人: 年 月 日 | ||
社 区 初评意见 | 本社区对照创建标准进行初步测评,该商户符合创建标准,特申请评审验收。 社区负责人: 年 月 日 | ||
街 镇 评定意见 | 本街镇组织人员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评审验收。该商户符合创建标准,可予以命名为文明商户并授牌。
街镇负责人: 年 月 日 |
附件5
文明示范楼栋创建申报表
楼栋位置及范围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创建标准 | 1.文明氛围好。有团结和谐的家庭和邻里关系。有规范设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创建主题公益广告。有规范设置的户外信息张贴栏。无非法小广告。住户商户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知晓率100%。 2.文明环境好。有整洁完好的市政设施。有正常维护使用的消防设施。有正常使用的照明设施。有正常使用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无堵塞消防通道行为。建筑物外立面(含墙面)无破损脏污、楼道无破损坑洼。无乱搭乱建、无乱牵乱挂、无飞线和飞线充电行为。无乱扔乱丢、无乱堆乱放、无乱倾乱倒行为。 3.文明行为好。有志愿服务活动。无乱停乱放、无乱摆摊设点、无随地便溺、无遛狗不牵绳、无宠物粪便、无高空抛物、无酗酒赌博、无争吵谩骂、无打架斗殴、无封建迷信活动等不文明行为。楼栋临街文明商户创成率60%以上。 4.民主管理好。有党员参与的楼栋自管委。有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制度。有楼栋安全巡查记录。有楼栋“门前三包”巡查记录。 5.楼栋住户商户当年无违法犯罪行为。 6楼栋当年无网络电信诈骗案件。 | ||
社 区 推荐意见 | 本社区对照创建示范标准进行初步测评,该楼栋符合创建标准,特推荐申请评审验收。 社区负责人: 年 月 日 | ||
街 镇 初审意见 | 本街镇组织人员对该楼栋进行初审。该楼栋符合创建标准,特申请评审验收。
街镇负责人: 年 月 日 | ||
指挥部 意见 | 经现场查看、综合评审,该楼栋符合文明示范楼栋创建标准,同意命名为“綦江区文明示范楼栋”。
綦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指挥部 年 月 日 |
附件6
文明示范街区创建申报表
街区位置及范围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创建标准 | 1.文明氛围好。有团结和谐的家庭和邻里关系。有规范设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创建主题公益广告。有规范设置的户外信息张贴栏。无非法小广告。住户商户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知晓率100%。 2.文明环境好。有整洁完好的市政设施。有正常维护使用的消防设施。有正常使用的照明设施。有正常使用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无私自占用市政设施行为。无堵塞消防通道行为。建筑物外立面(含墙面)无破损脏污、街区路面(含人行通道)无破损坑洼。无乱搭乱建、无乱牵乱挂、无飞线和飞线充电行为。无乱扔乱丢、无乱堆乱放、无乱倾乱倒行为。 3.文明行为好。有志愿服务组织。有志愿服务活动。无乱停乱放、无乱摆摊设点、无随地便溺、无遛狗不牵绳、无宠物粪便、无高空抛物、无酗酒赌博、无争吵谩骂、无打架斗殴、无封建迷信活动等不文明行为。街区临街文明商户创成率60%以上。 4.民主管理好。有党员参与的自管委。有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制度。有街区安全巡查记录。有街区“门前三包”巡查记录。 5.街区住户商户当年无违法犯罪行为。 6.街区当年无安全事故、盗抢案件,无网络电信诈骗案件。 | ||
社 区 推荐意见 | 本社区对照创建示范标准进行初步测评,该街区符合创建标准,特推荐申请评审验收。 社区负责人: 年 月 日 | ||
街 镇 初审意见 | 本街镇组织人员对该街区进行初审。该街区符合创建标准,特申请评审验收。 街镇负责人: 年 月 日 | ||
指挥部 意见 | 经现场查看、综合评审,该街区符合文明示范街区创建标准,同意命名为“綦江区文明示范街区”。 綦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指挥部 年 月 日 |
附件7
文明示范小区创建申报表
小区位置及范围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创建标准 | 1.文明氛围好。有团结和谐的家庭和邻里关系。有规范设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创建主题公益广告。有规范设置的户外信息张贴栏。无非法小广告。住户商户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知晓率100%。 2.文明环境好。有整洁完好的市政设施。有正常维护使用的消防设施。有正常使用的照明设施。有正常使用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无堵塞消防通道行为。建筑物外立面(含墙面)无破损脏污、路面(含楼道)无破损坑洼。无乱搭乱建、无乱牵乱挂、无飞线和飞线充电行为。无乱扔乱丢、无乱堆乱放、无乱倾乱倒行为。 3.文明行为好。有志愿服务组织。有志愿服务活动。无乱停乱放、无乱摆摊设点、无随地便溺、无遛狗不牵绳、无宠物粪便、无高空抛物、无酗酒赌博、无争吵谩骂、无打架斗殴、无封建迷信活动等不文明行为。临街文明商户创成率60%以上。 4.管理服务好。有党员参与的业委会。有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制度。有小区安全巡查记录。有小区“门前三包”巡查记录。有物管开展的免费便民服务项目。物管人员持证上岗、文明礼貌、热情服务。本小区文明楼栋创成率达到100%。 5.小区住户商户当年无违法犯罪行为。 6.小区当年无安全事故、盗抢案件,无网络电信诈骗案件。 | ||
社 区 推荐意见 | 本社区对照创建示范标准进行初步测评,该小区符合创建标准,特推荐申请评审验收。 社区负责人: 年 月 日 | ||
街 镇 初审意见 | 本街镇组织人员对该小区进行初审。该小区符合创建标准,特申请评审验收。 街镇负责人: 年 月 日 | ||
指挥部 意见 | 经现场查看、综合评审,该小区符合文明示范小区创建标准,同意命名为“綦江区文明示范小区”。
綦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指挥部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