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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50092928F/2022-00008 | [ 发文字号 ] | 打通府〔2022〕48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打通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5-16 | [ 发布日期 ] | 2022-06-09 |
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通镇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打通府〔2022〕48号
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打通镇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办公室及单位,各学校:
现将《打通镇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打通镇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的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区专题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工作,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通知》(綦政法发〔2022〕22)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少年儿童安全防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集各部门工作合力,及时发现、妥善处置可能造成少年儿童溺水的安全风险隐患,增强少年儿童及监护人防护意识,有力维护少年儿童生命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对辖区内水域安全隐患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落实警示提醒、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等各项措施,及时消除各类涉水安全隐患,全面加强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管理和预防教育,切实提高少年儿童及家长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有效遏制少年儿童溺亡事故的高发态势,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力争实现我镇少年儿童溺亡事故“零发生”。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防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智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柏焱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陈光学 副镇长
成 员:党政办、经济发展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平安建设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应急管理办、镇团委、镇妇联、打通派出所、打通公巡大队、打通学区、打通镇卫生院的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平安建设办,具体负责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四、工作重点及分工
(一)构建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联防联巡联控
确定每年4月-10月为防少年儿童溺水宣传教育季,及时启动并做好防范溺水安全工作。每年4月、6月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判防溺水工作形势,共同研究解决防溺水的相关工作问题。防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能,落实工作责任。
平安建设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牵头制定督查工作方案,督促村(社区)、相关办公室和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共同落实做好防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健全完善防少年儿童溺水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将防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纳入综治考评范围,充分利用“雪亮工程”,对危险水域实行视频监控全覆盖。
打通学区: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加强对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研究,及时预警和部署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督促指导学校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溺水教育工作,强化中小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积极探索将游泳技能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考评或计入体考成绩等举措,切实提高学生的游泳技能。
党政办:协调辖区内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开展防少年儿童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在溺水易发时期和节假日,增加宣传频次,充分利用农村广播、移动宣传车等方式,加大对农村地区的防溺水工作宣传,切实提高家长、少年儿童和社会防溺水安全意识;会同有关单位组织有技能和经验的教师深入学校开展游泳技能及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帮助提升学生的游泳技能。
打通派出所:配合有关办公室和单位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加强危险水域的巡逻,劝阻少年儿童不在危险水域游泳,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配合相关单位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充分发挥统筹关爱保护全区农村留守儿童的职责,通过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游泳安全教育,提升农村留守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意识。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加强学校周边各类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强化施工现场封闭管理,针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基坑等,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落实隐患排查制度,设立警示标牌。
打通公巡大队:要及时完善,适时检修临河、临塘、临库等临危险水域农村公路防护栏设施;加强渡船、航运、水运等工作人员对少年儿童防溺水的教育,及时发现并救护溺水少年儿童,防止所辖水域发生少年儿童溺亡事故。
经济发展办: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其管辖的水利工程范围内,对发生溺水事件可能性较大的水域,设置防护、救护设施和醒目警示标志。
打通镇卫生院: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做好防少年儿童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在学校、社区开展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少年儿童、群众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应急管理办:明确农村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农村安全(含防溺水)防范管理机制。协同有关单位监督、检查各村(社区)、各学校落实防溺水安全措施情况。
镇团委: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特别在溺水多发期的暑假多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丰富少年儿童的假期生活。
镇妇联:配合民政部门,组织巾帼志愿者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和监护教育存在困难的家庭,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加强留守儿童安全教育。
(二)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村(社区):认真落实“六个一”措施,确保少年儿童生命安全。一是建立一本台账,将辖区水库、蓄水池塘、河流等重点水域建立台账,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安装一批警示标志和标语,加强提醒警示;三是确定一名管理人员,每个重点水域明确一名管理人员,做好发现、劝阻、通知家长及学校等工作;四是准备一批竹竿和绳索,放置在重点水域,防患于未然;五是组织留守儿童和监护人召开一次院坝会,将相关案例和防溺水知识宣传教育到位;六是录制一段防溺水警示音频,在汛期、溺水事故易发期,通过村村通、移动宣传车等广而告之,切实提高家长、少年儿童和社会防溺水安全意识。
各学校:定期对学生上下学必经路段水域开展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河流、水库、山塘等重点水域要及时主动向镇相关办公室对接,及时消除隐患。
(三)加强教育管理,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各学校: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手抄报、展板等形式开展防溺水“七不”(一不私自下水游泳;二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三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四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五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六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堰塘、水井边玩耍;七不擅自下水施救)“三要”(一要在家长或长辈带领下游泳;二要到有防护设施和施救人员的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三遇到同伴溺水时,要大声呼喊,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能手拉人等盲目施救)宣传教育,引导学生自觉远离危险水域,了解熟悉防溺水知识。严格落实“八个一”(一是完善1个防溺水工作预案;二是结合季节特点开展1系列防溺水专题教育;三是每学期召开1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四是每周五放学及节假日放假前,组织观看1次防溺水专题教育片;五是每天放学前,对学生进行1次防溺水温馨提示;六是每年给每位学生家长印发1封防溺水倡议书;七是每年4-10月期间,班主任每周与学生家长联系1次,引导广大家长按照“七不三要”具体要求监管好自己的孩子;八是对校内水域每月组织一次拉网式排查)工作举措。有条件的学校,要组织和聘请有技能、有经验的教师开展游泳技能培训,增强学生体质,提升自救自护能力。学校要健全完善惩戒机制,凡发现学生私自到江、河、溪、池、库、塘等水域游泳、戏水的,学校除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外,还应取消该生全年评优评先资格;是学生干部的,撤消其职务;对邀约组织同学结伴私自下河游泳的,除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外,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各相关办公室、单位、村(社区)、学校要将防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摆到突出位置,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防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有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式防范工作体系,织密织牢防溺水“安全网”,确保少年儿童生命安全。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相关办公室、单位、村(社区)、学校要结合各自职能,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将每项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研究并落实有效工作举措,建立隐患排查台帐,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宣传教育、警示标牌、防护设施和监管监控全覆盖,通过常态性的排查整治和教育防范工作,将少年儿童溺水事故降到最低。
(三)加强考核,落实问责。镇防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专项督查工作小组,对相关办公室、单位、村(社区)、学校落实防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开展督查,确保辖区防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顺利开展。对因联防机制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少年儿童发生群死群伤的,要依纪依规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