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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50092928F/2021-00047 | [ 发文字号 ] | 打通府〔2021〕85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打通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10-28 | [ 发布日期 ] | 2021-10-28 |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内蒙古、甘肃等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打通府〔2021〕85号
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内蒙古、甘肃等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队、中心、站、所: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蒙古、甘肃等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0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蒙古、甘肃等地区
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陕西省、云南省均有本地病例报告,其中多例病例有内蒙古旅居史,按照《关于做好当前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渝肺炎组疫发〔2021〕31号),结合国内中高风险区调整,为进一步加强上述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分类管理
(一)对自2021年10月2日(含)以来有内蒙古自治区旅居史(包括经由其他城市到重庆的人员)的来渝返渝人员,施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至少做1次核酸检测。
(二)对自2021年10月3日(含)以来有云南省瑞丽市旅居史(包括经由其他城市到重庆的人员)的来渝返渝人员,施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至少做1次核酸检测。
(三)对自2021年10月10日(含)以来有甘肃省张掖市、14日(含)以来有甘肃省嘉峪关市旅居史(包括经由其他城市到重庆的人员)的来渝返渝人员,施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至少做1次核酸检测。兰州市中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要就地集中隔离直至离开风险地区满14天,进行4次核酸检测;兰州市城关区其他低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施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兰州市其余来渝返渝人员,施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至少做1次核酸检测。
(四)对自2021年10月15日(含)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旅居史(包括经由其他城市到重庆的人员)的来渝返渝人员,施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至少做1次核酸检测。
(五)对自2021年10月16日(含)以来有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旅居史(包括经由其他城市到重庆的人员)的来渝返渝人员,施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至少做1次核酸检测。
上述人员健康监测期间不参加聚集活动、不聚餐,减少外出,做好个人防护,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前,不得自由流动。
二、强化社区管理
(一)大数据排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24小时专人值守,第一时间接收协查数据,第一时间落地核查,优先排查时空伴随、同车同机等重点人员数据,原则上12小时内完成所有人员信息排查。
(二)社区排查。各村(社区)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及重点人员管控措施。村(居)民委员会要利用小区登记、社区居民报告、外来人员主动报告等方式,掌握所有外地来渝返渝人员信息,做到登记无遗漏,要引导外地来渝返渝人员在抵达居住地后第一时间到村(居)民委员会报备;宾馆和民宿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住宿登记、查验健康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信息;各办、队、中心、站、所要落实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本单位外地来渝返渝人员信息。
三、做好宣传引导
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及时发布健康提醒,引导国内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主动报告,接受健康管理措施。各村(社区)要引导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等重点区域人员暂缓来渝返渝,耐心解答群众疑惑,培育群众养成公共场所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减少聚集性活动等良好生活习惯,积极宣传新冠疫苗接种相关知识。
四、精准有效处置疫情
持续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人员值班值守,做好局部应急处置的准备,落实“五个到位”,加强信息报送,一旦发现疑似疫情,立即激活指挥体系,按照规范及时报告,迅速处置。
五、强化责任意识
各村(社区),各办、队、中心、站、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行业主管、单位主体和个人防护责任。
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