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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50092928F/2021-00034 | [ 发文字号 ] | 打通府〔2021〕47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打通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6-25 | [ 发布日期 ] | 2021-06-25 |
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人民政府二0二一年秋季征兵工作实施意见
打通府〔2021〕47号
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一年秋季征兵工作实施意见
各村(居)民委员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重庆市征兵工作电视会议精神,按照区征兵工作要求,为了做好我镇今年春季征兵工作,经镇征兵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征兵工作的有关事宜进行明确。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今年春季征兵工作,坚持“一个核心”,突出“三个重点”,强化“三种理念”,实现“三无目标”。即:始终坚持以提高兵员质量为核心;突出抓好高学历青年、各类条件兵和专业技术兵三个征集重点;进一步强化依法征兵、规范征兵、廉洁征兵三种理念;努力实现无一村(居)完不成任务、无一人责任退兵、无一例违纪举报的责任目标。
二、征集兵员的任务分配
区征办赋予我镇的春季征兵任务约去年征集任务的一半,各村(居)的征兵任务:一是按照综合平衡、合理负担、保障重点、征储结合的原则进行分配;二是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国民教育比较发达的村(居)要适当增加征兵任务;三是按照常住人口数量确定上站任务数;四是参照往年体检、政审合格数确定分配征集任务。
三、征集新兵的政策规定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1、男青年:征集对象为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和高中以上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入伍的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大学生征集应达到80%,其中毕业生不少于30%。今年征集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至8月10日,应征青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报名信息(同时,大学生要完善学费补偿申请表、并自行下载打印后到相关单位盖章)。
2、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2020年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入伍。(女兵征集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至2月28日,应征女青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报名信息,同时,大学生要完善学费补偿申请表、并自行下载打印后到相关单位盖章。初选预征对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持此表在户籍所在地(高校所在地)或按通知参加应征。兵役机关登录网上预征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网上初选女性预征对象花名册》,提前体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大学生可在高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地进行报名征集),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
(二)征集的年龄条件
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男青年年龄为18—22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女青年的年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2021年年满17至19岁(2002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年满20岁(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年满22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征集的政治条件
对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翌年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在校生)的政治审查,应当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其余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的身体条件
按照2014年6月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征集对象体格基本条件为:男青年身高160cm以上,女青年158cm以上;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四、征集新兵的程序
(一)男兵征集程序
1、7月10日前,适龄应征青年到户籍所在村(居)或镇武装部报名应征,同时在互联网“全国征兵系统”上完成报名登记。
2、7月10日前,参加区征兵办统一组织的征兵体格检查;8月1日至8月15日,参加政治审查和走访调查。
3、体检、政审双合格人员经镇征兵办集体定兵会议择优确定为预定新兵,并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对2021年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大专以上学历青年优先批准入伍。
4、3月下旬,根据各接兵部队起运计划,由镇征办通知新兵于起运前1日到区征办指定地点参加身体抽检、换装、交接,次日起运。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7月10日前完成)
1、2021年5月30日前,调整镇征兵领导小组成员,落实办公室组成人员。
2、2021年5月13日下午14:30—15:30,召开镇征兵工作会议,总结去年征兵工作,部署今年夏秋季征兵工作。
3、5月20日前,各村(居)要召开征兵工作布置会,传达镇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部署本单位征兵工作,做好征兵宣传工作。
4、拟于6月30日9:30召开政审和体检业务培训会。政审业务培训由打通派出所牵头进行。
6、上报送检表册。各村(居)务必于7月10日17:30前将送检人员(上站体检人员由镇人武部从全国征兵网上下载的花名册和在各单位报名时掌握的人员共同组成;凡是上站体检人员未在网上报名的,镇征办务于体检结束后至8月10日9:00点前进行补报,否则将不能够应征入伍)体检表和花名册一份(含电子文档)送镇征办,办理体检有关手续。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报名(5月1日至7月20日)
1、集中宣传(5月1日至6月30日)。宣传办公室应根据区委宣传部的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拟制征兵宣传计划。镇文广站要播放征兵工作宣传报道及相关字幕,各村(居)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广泛深入的宣传,尤其要将征兵宣传资料发放到每位适龄青年家中。5月20日,各村(居)集中开展宣传活动,镇征办重点指导下沟村、荣华村搞好征兵宣传活动。
2、集中报名(5月1日至7月10日)。符合征集条件的青年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高中(职高、中专、技校)毕业证书、兵役登记证和近期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镇人武部或村(居)进行网上报名或应征青年本人自行通过互联网报名;镇征办要组织医务、政审人员进行认真目测和政治初审,确定送检人员,填好初审表、体检表和送检人员花名册,收好照片。
第三阶段:体检、政审(2月20日至3月20日)
1、体检7月10日后(听通知)。组织全镇应征青年到区指定地体检(应届毕业生采取“一站式”、“封闭式”体检,一般不得单科淘汰)。
2、政审(7月20日至8月20日)。对区征兵办公室下达政审通知的应征对象,镇征办要立即进行政审,重点弄清应征青年的现时表现,做好病史调查工作。同时,要把应征青年的学籍档案或职工档案一并提齐。《应征青年入伍政治审查表》、《病史调查表》、《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个人的其它档案务于8月20日下午17:30前送镇征办。
第四阶段:审批定兵、起运(8月20日至9月30日)
1、定兵、公示(8月20日之前)。对体检、政审合格的青年,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审批定兵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完善新兵档案,办理新兵入伍手续。镇征办要召开新兵及家长座谈会、欢送会,搞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端正入伍动机。
2、新兵起运(8月20至9月30日)。根据新兵运输计划,镇征办要派专人将新兵按时带到指定地点集中、培训、复查。
第五阶段:总结上报
镇征办要对征兵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做好资料归档。书面总结和有关表册于9月30日前报区征办。
六、有关要求
征兵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标准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驻村领导、办公室、村(居)要充分认清肩负的责任,周密计划,合理安排,把征兵中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要充分做好征兵准备。各驻村领导、办公室及村(居)负责人从思想认识上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搞好征兵工作的重要性,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严肃性的政治任务,村(居)负责人要带头抓、亲自抓,各办公室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协同到位、保障到位,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要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宣传办公室要利用学校暑期假日期间,青年学生在辖区集中的有利时机,认真筹划和落实好征兵宣传发动工作。要集中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广泛运用各种宣传载体,迅速掀起宣传热潮。征兵宣传要进学校、进村(居)社区、进厂矿企业、进每家每户,大力宣传今年征兵工作的新政策、新规定、新变化,使征兵政策家喻户晓,大力营造履行义务、当兵光荣的浓厚氛围,不断激发广大适龄青年报名参军的积极性。要利用横幅、标语、板报、墙报、宣传车等宣传工具进行宣传发动,各村(居)横幅、标语不得少于26幅(条)且必须在7月12日前张贴、挂出。
(三)要从严执行政策标准。镇征办要坚决执行征兵政策,特别是要组织好政审培训工作。各村(居)对执行征兵政策规定和征集任务搞变通、打折扣、因把关不严造成退兵或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并一律不得评为先进。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必须请示报告,不允许自作主张,擅自放宽和改变条件。遵守有关规定,围绕新兵质量这个核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把好报名推荐、体检、政审、审批定兵关,确保为部队输送优质合格兵员。
(四)要严格遵守征兵纪律。严格执行廉洁征兵的各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要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查处不正之风的力度,维护征兵纪律的严肃性。特别要切实抓好各个公开公示环节,全面落实公示要素、落实公示时间、落实公示平台、落实公示实效,确保依法征兵、阳光征兵、廉洁征兵。各村(居)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别是在体检和政审过程中,要引起高度重视,对作风拖拉、影响全镇征兵工作正常开展的村(居)、相关办公室和个人,镇党委、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要扎实搞好走访调查。走访调查是征兵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于体检合格后结合政审工作一并进行,在审定新兵前完成,要严格落实责任制,防止走过场,要做到谁走访谁签字谁负责。没有经过走访调查的,不得推荐、纳入定兵范围。镇武装部和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要把走访调查作为征兵期间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好落实。严格落实国防部征办《关于做好征兵走访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抓好落实,严格追究责任,对走访调查不到位、弄虚作假等造成退兵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打通镇2021年夏秋季征兵体检任务分配表
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5日
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6月15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