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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50092928F/2024-000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打通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3-25 [ 发布日期 ] 2024-03-25

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文化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綦江委办发〔201931号)和《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綦委编〔2019〕3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文化服务中心属于国家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有:承担宣传、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科技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开展文化宣传、交流、文艺活动组织实施;承担农家书屋(图书室)及协助农体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监督管理辖区文化市场。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文化服务中心,为二级预算单位,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4人。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2023-2024年期间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0.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1.09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1.0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0.29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81.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6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1.0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0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2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29万元,比2023年增加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29万元,比2023年增加1.09万元,主要原因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文化服务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32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32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5.45万元,比上年减少0.48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压减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文化服务中心2024年无项目支出。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漆星   联系方式:023-487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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