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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丁山镇人民政府关于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申请政策解答

日期:2024-02-28

一、补助对象

具有重庆市綦江区丁山镇户籍且年满100周岁的居民。

二、补助标准

依据《綦江区民政局綦江区财政局关于提高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的通知》(綦民[2011]108号),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三、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时间: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满100周岁的前一个月

2.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份


1

居民户口簿

2


2

身份证

2


3

银行卡

2


4

2寸彩照(2张)



5

填写《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申请审批表》(附件1)


3.审核批准。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材料后,应认真调查核实,核查百岁老人是否健在,由镇人民政府在《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后,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银行卡的复印件及2寸彩照上报区民政局。

四、发放方式

1.资金发放。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从申请人满100周岁的次月起发放。涉及申请、审核批准延后的从申请人满100周岁的次月起补发。

2.动态管理。对象死亡或户籍迁出綦江区的,由镇人民政府填写《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停发申报表》(附件2)及时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审批的次月起停发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

3.档案管理。区民政局和镇人民政府分别建立档案,档案包括申请和审核批准材料

五、办理部门

丁山镇民政办

六、办理时限

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资料齐全,10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当月办理,次月发放。

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下午14:00.

八、办理地点

丁山镇民政办(丁山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

九、咨询电话

023-48628903

附件:1.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申请审批表

      2.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停发申报表

   

  

附件1

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申请

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相片

原职业


家庭住址


生活自理能力


身体健康状况


现由谁供养


文化程度


婚姻状况


子女人数


主要简历


生活来源和生活水平


家庭主要成员

与老人关系

姓名

年龄

文化

职业

联系电话

住址




































街镇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时间:

民政局意见

签字(盖章):时间:

  

         

附件2

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

停发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原职业


家庭住址

街(镇)      村(居)    社

营养补助费发放时间


子女人数


停止发放原因


村、社区意见

签字(盖章) :             日期:       

街镇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日期:

民政局意见

签字(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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