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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教育培训申请指南

日期:2024-01-02

一、目标任务

(一)开展自主培训。各街镇结合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培训、人社系统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培训工作,围绕脱贫人口和其他困难群众的需求,认真梳理就业技能培训和就业状况,制定本街镇年度目标任务。

(二)送市级基地校培训。结合各街镇脱贫人口情况,为市级基地校组织输送培训人员,各街镇送培训任务见附表1。

二、培训对象

(一)重点关注有培训意愿且从未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脱贫人口。全区脱贫人口和其他困难群众,年龄在16—60周岁 (具体由各不同专业制定),符合企业用工条件的劳动力或半劳动力。

当年不得重复培训。在校生不得纳入培训对象。

(二)原25个贫困村所有符合企业用工条件的农村劳动力或半劳动力;

(三)本土实用人才培训对象为有创业愿望、能够回乡发展特色种养业,能够从事村级教育、医疗卫生、餐饮等服务领域的所有乡村村民。本土实用人才培训可根据专业要求适当拓宽年龄范围。

三、培训方式

(一)开展自主培训。各街镇根据培训对象需求和就业市场需要,科学合理地组织脱贫人口及困难群众参训。

(二)市级基地校培训。各街镇组织所辖村 (社区)符合就业技能培训条件的人员输送到全市18个市级就业技能示范培训基地校培训。市级就业技能示范培训基地校专业设置及培训天数

(见附件2)。

四、补助标准

参加市级基地校就业技能培训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学员,由区乡村振兴局按每人每天40元标准进行误工补贴补贴到人

(按学员培训期间实际考勤结算),资金由市切块到区县的衔接资金计划中列支。

五、有关要求

1.请各街镇要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保障本辖区有意愿参加培训的对象全部纳入培训范围。

2.请各街镇加强对培训对象的宣传引导,精心组织,早行动早完成,主动与市级基地校对接培训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协助培训机构对培训对象的资格进行审查,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3.请各街镇送培情况于今年6月底和9月底前分别向区乡村振兴局报送 (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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