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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68886646P/2024-00023 [ 发文字号 ] 丁山府发〔2024〕11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丁山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11-05 [ 发布日期 ] 2024-11-05

重庆市綦江区丁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丁山镇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各办站所(中心):

《丁山镇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丁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2日

丁山镇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垃圾分类是城市治理水平、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为加强垃圾分类治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重庆市綦江区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綦垃圾分类办〔2024〕5号)等文件要求,扎实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深入开展,结合我镇的实际,确保相关工作目标顺利实现,制定了《丁山镇生活垃圾强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生产、生活、生态需要,按照“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分类治理、全区域统筹实施、全社会普遍参与和共建共治共享”要求,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治理,更好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在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中奋力谱写“多彩綦江·创新之城”新篇章。

二、组织领导

组  长:安显峰  镇党委书记 

何  勇  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邹席贵   镇党委副书记

杨云理   镇人大主席

林先才   镇政府副镇长、政法委员、人武部长

朱光伟   镇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代汝永   镇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陈  结   镇纪委书记

成  员:陈  伟  镇经济发展板块主任

蒲德良  镇经济发展板块建设环保岗                       罗  悦  镇经济发展板块建设环保岗 

何  林  红心桥社区党支部书记       

刘朝华  石佛村党支部书记

刘元琼  狸狮村党支部书记

高  寒  四角村党支部书记

张  维  观佛村党支部书记

张宗娣  黄坪村党支部书记

徐崇伟  保元村党支部书记

帅培双  秋发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先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镇经济发展板块工作人员、红心桥社区、石佛村、狸狮村、四角村、观佛村、黄坪村、保元村、秋发村相关干部为成员。

三、实施范围

1.镇级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镇政府机关、丁山学校、丁山卫生院、丁山派出所、丁山农商行、丁山邮局、万佛峡漂流公司。

2.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村:红心桥社区、石佛村、狸狮村、四角村、观佛村、黄坪村、保元村、秋发村。

四、工作目标

到2027年,垃圾分类治理体系、源头管理体系、收运处置体系、资源化利用体系和数字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垃圾分类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坚持整体规划、系统治理,城乡统筹、一体推进,进一步加快建设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坚持因地制宜、全程管理,数字赋能、提质增效,全面提高垃圾分类治理成效。

——坚持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以创促改、以创促升,推动垃圾分类治理理念、治理模式、治理手段创新。

五、具体措施

(一)配置分类收集设施

科学合理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配备密闭运输车等设施设备。农户均应配置户用垃圾分类收集桶、大件废旧家具收集点,并及时收运处理。

1.在场镇、各村、小区、公共区域等显著位置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公示牌、公示榜,公示辖区分类设施设置情况。

2.农户家中宜配置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袋)并分类投放。妥善存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并按要求分类投放。

3.户外活动场所(含人行道、休闲区等),至少应配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

4.应根据人口数量、垃圾产生量、服务半径和收集方式等,合理配置垃圾收集点;收集容器的容量与垃圾产生量匹配,并适当留有余地。

5.农户聚居点、公共机构至少应配置1个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四类收集容器齐备的收集点,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收集点一般20户~50户应配置一个,可回收物加设电话预约回收。

6.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和有关单位集中供餐点,以及农贸市场(超市)内要配备易腐垃圾和其它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并满足投放需要。

7.收集设施要定时清理、擦拭、消毒,确保整洁卫生,无满溢、无渗漏、无积尘、无污渍、无明显异味。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上均应有规范、统一、清晰的分类标志。

(二)建立分类回收体系

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原则上每个村建1个再生资源回收点,镇建1个再生资源回收站。在充分利用、规范、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基础上,形成“区—镇—行政村”三级回收网络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有效衔接。

(三)健全垃圾分类治理机制。

完善区、街镇、社区(村)治理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协调推进机制。完善垃圾分类治理责任制度,引导环卫、物业等有关企业签订垃圾分类承诺书,督促垃圾分类责任人依法履责。完善志愿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社工组织、居(村)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作用,加强垃圾分类治理宣传、教育、培训及志愿服务,激发群众共同参与的积极性。探索健全垃圾分类激励机制,科学运用奖惩措施,提高垃圾分类治理成效。

(四)夯实垃圾分类治理基础。

将垃圾分类治理纳入基层治理体系,充分发挥网格长、网格员、网格指导员等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作用。全面推行“一员多岗”,积极整合环卫工人、物业人员、志愿者和“五长”等力量参与垃圾分类治理。落实“网格吹哨、部门报到”问题闭环解决机制,完善灵敏感知、即时派遣、联动解决的工作方式,创建垃圾分类治理“最佳实践”。

(五)组织实施分类处置

按照“干湿分离”和“四分类”(即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要求,进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1.垃圾类别

(1)有害垃圾。包括废农药产品及其包装物,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易腐垃圾(“湿垃圾”)。包括剩饭剩菜、菜帮菜叶、瓜果皮核、废弃食物、废弃食用油脂等餐厨垃圾,其他果蔬垃圾,植物藤蔓、落叶、粪便等。该类垃圾采取就近就地沤肥、堆肥,或混合畜粪发酵产沼气,发展生物质能源。

(3)可回收垃圾。包括废旧报刊书籍,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该类垃圾由再生资源回收点(站)统一收购处置。

(4)其他垃圾。指上述三类范围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其他垃圾进入传统生活垃圾物流体系,运至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场所处置或填埋。其中,针对大件垃圾设置集中收集点,定期定点收集,比如废旧衣柜、沙发、坐椅、木床等。除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垃圾,包括受到污染无法再生利用的纸张、废旧衣物、一次性餐具、烟头、废旧电池、废灯管、废温度计,废药品、废杀虫剂、废油漆、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该类垃圾按现行办法转运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厂或其它专业处理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置。

2.垃圾投放

在各企事业单位、各办站所、各村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按要求安置外观统一、标识明显、功能齐全的分类容器,“红、绿、蓝、灰”垃圾桶分别表示收集四种不同垃圾。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为红色,易腐垃圾收集容器为绿色,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为蓝色,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颜色为灰色。应按“四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到相应的收集容器,严禁将有害垃圾、易腐垃圾投放到其他类垃圾收集设施设备中。

3.垃圾收运处置管理

(1)有害垃圾。各企事业单位、各办站所、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在办公场所、农户聚居点设置至少1个60升的红色垃圾桶。同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镇级公共机构的有害垃圾由镇经济发展板块负责统一与有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运合同,定期收运和终端处置。

(2)易腐垃圾。各企事业单位、各办站所、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在机关食堂和公共绿化带分别设置一定数量的120升绿色餐厨垃圾桶。各食堂要明确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饭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各食堂的餐厨垃圾由镇经济发展板块负责统一与区环卫集团签订收运合同,定时收运和终端处置,做到日产日清。

(3)可回收垃圾。各企事业单位、各办站所、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办公区域、农户聚居点设置120升蓝色垃圾桶用于集中收集可回收物,再由回收企业定期按规定集中分类回收。废旧报刊书籍等量比较大的单位,可设置临时存储空间,与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收运合同。回收过程中要注意符合资产处置程序和保密规定等相关要求。

(4)其他垃圾。各企事业单位、各办站所、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垃圾桶,在各办公室、农户聚居点设置其他垃圾桶至少1个,各洗手间蹲位内设置其他垃圾桶至少1个,各楼层楼道设置其他垃圾桶至少1个,各楼层卫生角设置其他垃圾桶至少1个,容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其他垃圾要日产日清,更换垃圾袋,每天要有专人运至单位就近的垃圾收运站,定期冲洗和消毒。镇经济发展板块联系区环卫集团,负责终端处置,对还能回收的垃圾进行再次分拣回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根据全区统一安排,计划在2024年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全区100%街镇、80%以上社区(行政村)(74个社区、253个行政村)、80%以上小区(107个物业小区)达到垃圾分类先锋创建评价指标,綦江区成功创建重庆市垃圾分类先锋区,整体工作成效、特别是群众获得感和认同感争创全市标杆。要充分认识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

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在工作部署、人员组织、财力安排上统筹协调。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层层压实责任,同时在当地媒体开辟专栏,把宣传教育贯穿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全过程,形成社会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村民识别生活垃圾种类,弄清楚“为什么要分类”“如何分类”等关键问题,逐步养成主动分类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督查考核

严格进行考核,镇级公共机构、村要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全力推进实施。各企事业单位、各办站所、各村根据本单位产生的其他垃圾的品种和数量,做好收运台账,每月20日定期向镇经济发展板块报送《丁山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镇经济发展板块将适时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动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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