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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68886646P/2023-00003 | [ 发文字号 ] | 丁山府发﹝2023﹞3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丁山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1-10 | [ 发布日期 ] | 2023-01-16 |
重庆市綦江区丁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丁山镇2023年加强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居)、各办公室(站、所、中心)、镇属各有关单位:
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丁山镇2023年加强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丁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0日
丁山镇2023年加强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按照1.10市森防指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加大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宣传力度,制定和完善各项预案,落实工作责任,抓好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一)强化领导、责任落实到位。我镇在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上,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要求,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镇长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实行防火系统分工,平时按责任分工抓预防,发生火灾统一协调抓扑救,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于成员共同抓的工作格局,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分工又合作,集中精力抓防火,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 实行森林防火工作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包片负责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领导包片责任制;实行森林防火三级联动制度,并逐级签定防火责任书,狠抓落实,不流于形式。对痴、聋、哑、呆、傻、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及林区坟头严格落实具体监护人,并与之签订责任书。每村成立义务消防队,确保责任到村到户到人;严格请销假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实行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发生火情,能及时召集到位,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镇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的发生,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责任网络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
(二)强化宣传。搞好宣传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程序,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突出宣传效应,加大防火宣传的力度和密度。配合区春季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派出宣传车辆、人员在南部六镇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悬挂宣传条幅35条;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发放森林防火告知书,使森林防火工作家喻户晓、老幼皆知,让老百姓时时绷紧护林防火这根弦。二是镇防火指挥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对在林区用火发生森林火灾或者故意纵火者,镇党委、政府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对举报人的身份进行保密。
(三)强化巡查。加大火源管理是做好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在火源管理上,我镇各村利用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专门负责森林防火巡护;同时组建森林防火巡逻队,利用森林防火宣传车,对重点林区、庙宇、丧葬用火、祭祀用火、游客进行坚守巡管,做到逢人必讲、见烟必查、见火就打,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发动护林员和村组干部组织群众进行火险隐患整改。
(1)森林防火期间镇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各村委会和护林员都能做到24小时坚守岗位,并且做到24小时电话开机,确保了信息畅通;
(2)防火期村组干部和护林员每月巡山25天以上;
(3)临界村、组充分发挥联防作用,做到群防群控,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村组干部和护林员立即发动义务扑火队互相支援和帮助。
(4)发现火情或接到镇森林防火指挥所通报的火情必须及时组织当地群众赶赴火场进行扑救并及时汇报火灾情况。
(5)对不认真履行以上规定的护林员给予警告、罚款、
免职的处分,对认真履职的年终给子表彰奖励。
(6)在重点林区、重点路段设卡登记来往车辆和人员,
加大对入山人员及车辆的检查力度。对擅自入山和违规用火
的人员和违反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员依法进行严惩。
(四)强化管控,落实扑火预防措施到位。
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并对山形、地貌、森林覆盖程度、树种等情况充分考虑,制定了严密的《丁山镇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现防火指挥部要求,对成片山林、矿边、路边、等地全部进行隐患清理,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时时能控制蔓延,确保把损失降到最低。
(五)强化联动。与东溪镇、寨坝镇共建应急预警,三地联动响应,共同防火灭火,共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