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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68886646P/2022-00002 [ 发文字号 ] 丁山府发〔2022〕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丁山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2-10 [ 发布日期 ] 2022-02-14

重庆市綦江区丁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丁山镇农村公路养护及垃圾清运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乡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及垃圾清运工作,根据《重庆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丁山镇农村公路养护及垃圾清运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丁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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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山镇农村公路养护及垃圾清运考核办法

为切实提高我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延长道路使用寿命,提升公路交通形象,同时全面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更好地为群众创造卫生宜居环境,根据上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及市、区有关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区决策部署,以统筹城乡发展,造福农民群众为出发点,以实现农村公路畅通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为目标,切实改善农民群众出行环境及生活环境,建设道路通畅、整洁卫生、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美丽乡村。

二、工作目标

按照搭建一个工作班子,制定一个实施方案,建立一套运行机制,完善一套工作制度,实现镇域范围内农村公路畅通整洁及全镇95%以上生活垃圾得到集中处理。

三、主要任务

(一)农村公路养护

主要包括路容路貌、桥及附属设施、安全管理、路产路权、机构设置、资金保障、其他任务等方面,具体见考核指标。

(二)生活垃圾治理:

1.公路沿线垃圾桶转运:垃圾桶内垃圾转运到垃圾箱。

2.垃圾清扫:公路路面及周边可视范围内生活垃圾清扫形成常态化。

3.设施维护:收运、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日常清洗维护、损坏垃圾桶的及时更换。

四、考核指标

(一)各村(总分100分,最终得分=0.5*(公路养护得分+生活垃圾治理得分))

公路养护(100分)

1.路容路貌(56分)

1)路基、路面(20分):

①路基、路肩整洁平整、无积水、无堆积物、无种植农作物、无大于10cm长草(6分)。路肩不整洁平整度差,每200米扣0.5分,路肩没有培土每100米扣0.5分,路肩有堆积物、种植农作物每处扣1分,野草高于10cm的每200米扣0.5分,扣完为止。

②路面应定期清扫,及时清除杂物,保持路面和环境的清洁(10分)。路面受污染,不清洁,杂物乱堆等现象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③及时处置路面出现的各种常见病害,保持路面平整、坚实、完好(2分)。病害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④坚持雨中巡查,确保道路畅通,无严重积水(2分)。雨中没有巡查,发现险情不及时设立标志,有严重积水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2)边沟、涵洞(36分)

①边坡稳定、坚固,平顺无冲沟、松散,坡度符合规定(10分)。加强高边坡、高挡墙等路段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边坡不稳定、塌方未及时清理、挡墙倒塌未修复、坡脚取土等问题,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注:塌方30m³以下的由各村自行及时进行清理,10m³以下由各路段保洁人员进行清运,10m³—30m³由各村组织公益性岗位或保洁人员进行清运并给予适当的务工补助;塌方30m³以上的,各村上报镇建环办,由镇建环办踏勘确认后各村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理,镇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

②涵洞、边沟等排水设施保持排水通畅、无损坏(26分)。排水设施淤塞,积水,损坏未修复,发现一处扣1分,边沟排水不畅每20米扣0.5分,扣完为止。

2.桥及附属设施(20分):

1)桥路面应整洁无堆积物、无积雪、积水、积冰现象,泄水孔或沟管无堵塞和破损(2分)。问题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2)桥梁栏杆扶手和引道护栏(柱)无损坏、缺件,桥梁伸缩缝无阻塞(2分)。问题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3)附属设施(16分):

①护栏、警示桩(墩)、防护墙无损坏、缺失和变形情况;里程碑、百米桩齐全,埋设规范无缺失(14分)。问题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②公路绿化树木、花草,应定期进行浇灌、除草、松土、施肥、修剪、除虫,对死株及时进行清理补植(2分)。问题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3.安全管理(10分)

1)安全设施(5分):防护栏和警示桩保存完好、标志标牌完好,危险路段安全警示标志警示齐全。问题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2)安全管理(5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台帐齐全,内容清晰完整、记录准确。制度不完善扣0.5分,记录内容不完整、不准确扣0.5分;危桥、险路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施工路段要按规范设立安全生产标志牌;上路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安全标志(帽),确保人身安全,并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问题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4.路产路权(3分)

及时阻止和举报侵占路产路权行为,红线范围内无新建筑物。不及时阻止和举报侵权行为,每起扣0.5分,红线范围内新增建筑物(未举报而新增),全部扣除。

5.机构设置(3分)

成立公路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管理人员及养护责任。未落实人员,全部分扣除。

6.资金保障(3分)

落实养护专项资金到管护人员,确保专款专用,若发现截扣管护资金直接取消该村考核资格。

7.其他任务(5分)

1)资料(2):按规定填报每月安全检查、并记录备案。发现一次未记载扣0.5分,扣完为止。

2)指令性任务(3分):完成临时下达的养护检查、抢险等指令性任务。一次不完成任务扣除1分,扣完为止。

生活垃圾治理100分):

1.组织机构(10分)

各村民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并由村五职干部中的1名同志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落实人员开展日常养护、保洁工作。村无干部负责的扣5分,未配齐人员的扣5分。

2.保洁质量(标准分90分)

1)各村对辖区内每条管养道路责任到人,每周对全村生活垃圾治理巡查工作不定期抽查不少于1次,每月定期检查考核形成考核档案。每周未巡查的扣每次2分,每月未定期形成档案的扣4分。

2)对保洁人员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保洁人员在养护、保洁工作中遇到的群众矛盾及时解决。在养护中遇到群众问题不及时调解的每次扣4分。

3)督促养护人员及时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垃圾进行清理,并及时将垃圾桶内垃圾转运至垃圾收运箱。未督促养路人员及时清理公路可视范围内垃圾,未及时将垃圾桶内垃圾转运至收运箱内的每次扣2分。

4)督促保洁人员做好设施设备的维护,及时更换破损垃圾桶,定期做好分类收集点内垃圾桶的擦洗维护,保证四分类垃圾桶数量齐全。未督促做好设施设备维护的每处扣2分。

3.其他扣分项

被各级部门检查扣分或者点名通报的,每次扣10分;各级媒体曝光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10分。

  (二)公路养护、保洁公益性岗位人员(总分100分)

1.垃圾桶转运:垃圾桶内的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至就近的垃圾收运箱内,做到应收尽收,一个垃圾桶已满而未转运的每次扣5分。严禁将垃圾倾倒至悬崖下、道路隐蔽处等非垃圾中转位置,违者扣30分,若2次以上违反者直接取消管养、保洁资格。

2.垃圾清扫:公路路面及周围可视范围内的垃圾清扫要形成常态化,发现一处垃圾未清扫的扣2分,垃圾桶、3立方垃圾箱旁有垃圾未清扫入桶入箱的每处扣2分。

3.设施设备维护: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分类垃圾桶已满未清运每处扣5分;分类垃圾桶长期未擦洗每处扣2分;垃圾桶损坏长期未更换,或分类垃圾桶长期缺失不齐,未及时向村上反馈问题的,或经村上安排后不作为的每处扣2分。

4.其他扣分项

被各级部门检查扣分或者点名通报的,每次扣10分;被各级媒体曝光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10分。

五、考核成果运用

考核由镇建环办负责,考核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明确过程、重视结果。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每月不定时随机检查一次,结果作为本月养护人费用支付和村年终目标考核的依据。

六、奖惩措施

(一)村考核:

1、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一等奖,给予以奖代补5000元的公路管护考核奖励经费。

2、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在80-89分的为二等奖,给予以奖代补3000元的公路管护考核奖励经费。

3、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下的不评奖也不给予公路管护考核奖励经费。

4、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的进行全镇通报,同时报请镇主要领导对该村书记诫勉谈话。

(二)保洁人考核:各村公路养护、保洁人员均为公益性岗位,由各村居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员自行进行考核打分。月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的,支付全额经费;月考核在80分~89分的,扣除4小时工费;月考核在70分~79分的,扣除8小时工费;月考核在6069分的扣除12小时工费;60分以下的扣除16小时工费,连续三个月在60分以下的,取消公益性岗位资格。

七、附则

本办法由镇建环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綦江区丁山镇人民政府

202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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