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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68886646P/2022-0000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丁山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9-06 | [ 发布日期 ] | 2022-09-26 |
重庆市綦江区丁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綦江区丁山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丁山镇”)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域的行政职能,其主要职责有: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并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方案;负责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并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研究制定、执行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推动全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是综合性单位,只有一个独立核算机构,下属丁山镇农业服务中心、丁山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丁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丁山镇综合执法大队、丁山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丁山镇文化服务中心、丁山镇旅游服务中心7个事业单位,2021年底,丁山镇机关行政在编人员共16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共21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丁山镇农业服务中心、丁山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丁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丁山镇综合执法大队、丁山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丁山镇文化服务中心、丁山镇旅游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417.01万元,支出总计2,417.0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1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的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014.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7.02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专项补助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4.06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02.95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417.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93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和一事一议资金、受灾资金、困难群众补助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012.51万元,占41.9%;项目支出1,404.50万元,占58.1%。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9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结转结余资金已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17.0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01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专项补助收入减少、特别抗疫国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75.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5.79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专项补助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9.94万元,下降7.9%。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63.76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8.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97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和一事一议资金、受灾资金、困难群众补助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0.99万元,下降5.3%。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8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结转结余资金已使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9.33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67万元,下降3.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各类费用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5.24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6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各类费用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4.49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1万元,下降9.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各类费用支出。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30.54万元,占2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46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各类费用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42.67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3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各类费用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31.92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8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各类费用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47.50万元,占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50万元,下降20.8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各类费用支出。
(8)农林水支出622.11万元,占26.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70万元,下降3.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各类费用支出。
(9)交通运输支出9.56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4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各类费用支出。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1.79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1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各类费用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64.63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7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各类费用支出。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9.02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8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各类费用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2.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4.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50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换届产生的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公用经费248.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3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各项费用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39.1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9.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23万元,下降56.8%,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本年支出78.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4万元,下降13.3%。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4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5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各类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4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各类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度本单位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1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维修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1万元,下降10.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各类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各类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14.2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部门检查验收工作公务用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4万元,下降28.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各类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3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各类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365批次2,16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5.9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4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1.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0万元,增长45.9%,主要原因是因工作产生的会议次数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3万元,增长40.7%,主要原因是因工作产生的人员培训需求的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8.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保障办公运行的各种办公费,劳务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0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多措并举,厉行节约,从严控制费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2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1项,涉及资金317.0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单位:万元 | |||||||
部门名称 | 重庆市綦江区丁山镇人民政府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全年执行率 | ||||
2267.91 | 2014 | 89% | |||||
当年整体绩效目标 | 全年绩效目标 | 全年完成情况 | |||||
大力推进项目建设、抓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建设美丽村镇、提高居民幸福指数。 | 已完成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1-12月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
民生福祉持续增进 | 三级指标 | 硬化、拓宽村组公路 | 公里 | 20 | 100 | ||
改善人居环境 | 三级指标 | 100 | % | 100 | 100 | ||
群众对政府工作满意度 | 三级指标 | 90 | % | 90 | 100 | ||
2021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街镇及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经费拨款(丁山镇) | 自评总分 | 95 | ||||
业务主管部门 | 联系人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执行率得分(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1.6 | 5 | 50% | 5 | |||
其中:中央补助 | / | ||||||
市级补助 | / | ||||||
区级资金 | 11.6 | 5 | 50% | /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街镇及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 | 已完成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指标得分 |
经费支付到位率 | % | 50 | 100 | 100% | 100% | 50 | |
项目完成度 | % | 30 | 100 | 100% | 100% | 30 | |
群众满意度 | % | 10 | 100 | 100% | 100% | 10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无未达标情况,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757001、023-48757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