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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56225875F/2020-00017 [ 发文字号 ] 安稳府〔2020〕50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安稳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8-04 [ 发布日期 ] 2020-08-10

关于印发《安稳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稳府〔2020〕50号

重庆市綦江区安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稳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辖区事业单位,各派驻单位:

现将《安稳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学习贯彻、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落实。  

重庆市綦江区安稳镇人民政府

                                               202084


安稳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青少年成长环境,特制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促进辖区社会治理现代化为核心,以推进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四位一体关爱帮扶体系建设为抓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领导

(一)镇成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宗恒(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冉学军(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副镇长)

        刘体兰(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娟(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员:安稳派出所、安稳教育督导责任区、安稳司法所、镇平安办、镇文化服务中心、镇团委、镇妇联、各村(居)以及各所学校(园)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稳教育督导责任区,范胜军任主任,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推进。

(二)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青春护航工作团成员

根据区司法局《关于成立綦江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青春护航工作团的通知》綦普法办〔202018号文件精神,明确我镇工作团成员。

1法制副校长:

杨地湾学校贺玉亮(安稳派出所教导员)

羊角学校    冉学军(政法书记)

安稳学校    罗鑫江(区公安局副局长)

松藻学校    谭智中(安稳司法所所长)

2法治辅导员:

杨地湾学校鑫(安稳派出所民警)

羊角学校    楷(安稳派出所民警)

安稳学校    勇(安稳派出所民警)

松藻学校    祝沿沿(安稳派出所民警)

3法治讲师:

杨地湾学校谢代智(平安办主任)

羊角学校    刘国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安稳学校    刘文浩(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

松藻学校    力(区公证处干部)

平安办联合教育教导区对工作团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有关人员参与法治课旁听,随时掌握法治课落实情况、重要工作开展情况,对于未按要求推进落实相关工作的,要督促中小学校和法治副校长抓紧落实。工作团开展法治讲座等具体工作后,应及时将课件和现场图片交平安办,平安办要及时将工作团开展工作相关资料及时报送区普法办。

三、工作目标

立足主动保护和源头预防,以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为基础,以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为保障,以教育矫治青少年不良行为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重点,以青春飞扬·法治护航为主题,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实现防欺凌、防事故、防毒品、防诈骗、防违法、防侮辱、降发案、创平安校园的六防一降一创工作目标,确保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一年见成效、两年上台阶、三年大提升。

四、全面实施四大行动

(一)开展春风润雨行动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一是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由教育督导责任区编制辖区各学校普法教育计划,平安办、司法所、派出所共同协调联系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青春护航工作团成员参加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春飞扬·法治护航、庭审进学校、莎姐进校园等主题活动,确保青春护航工作团成员每月到校指导一次、每季度举行一堂讲座、每学期参加一次学校行政会议、每学年开展一次梳理总结。二是加强青少年维权服务。各学校负责人要大力宣传普及团区委“12355”青少年维权网络服务平台,让广大学生和家长享受线上法律咨询、心理疏导、成长引导等服务,及时宣传平台推送的青少年维权经典案例、法律知识文章、微视频等,实现与青少年之间线上链接。三是加强家长法治教育。由教育督导责任区、镇妇联牵头,通过多种形式向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法治宣传教育,帮助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四是强化学生法制教育。由各所学校校长牵头,在各年级、班级开展思想道德、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宣传、宣讲教育,每周班主任老师、德育教师要搞好备课、上课,要进行教育内容测试,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各校建立法制教育档案,档案包括召开会议安排落实、老师备课讲课、举办宣传活动、出法制教育专栏、进行工作总结等方面的书面材料和照片、视频音频等佐证资料。

(二)开展雷霆净化行动

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创造和谐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监管。由镇文化服务中心、派出所牵头,对网吧、游戏厅、歌舞厅、旅馆行业加大监管和查处,对接纳、容留未成年人的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坚决依法查处。要对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内容的出版物加大整治和查处,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二是加强重点人员排查管控。由镇平安办牵头,派出所、司法所、卫健办共同做好校园周边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过激言行人员、吸毒人员、涉邪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排查发现和教育、疏导、服务、转化、稳控等工作,重点关注在校园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严格盘查,强化处置,严防发生极端案事件。三是加强社会治安巡逻防控。由派出所牵头,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防工作,严格落实三见三巡工作要求,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教育督导责任区要加强校园内部的安保巡防工作,强化校园保安同巡防队员在上放学期间的无缝对接。

(三)开展阳光关爱行动

加大对特殊青少年群体关爱帮扶力度,切实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一是关爱帮扶问题青少年。由派出所牵头,教育督导责任区参与,协同落实区检察院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制度,将专业化保护、关爱、干预贯穿始终,形成训诫+督促监护+帮教的工作模式。由司法所牵头,建立社区矫正、专门教育以及未成年人管教场所分级矫治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未成年人对象的思想教育、法治教育、心理教育,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成立联合帮教小组,通过结对帮扶、互动交流等途径,定期开展法治教育、文化教育和矫治帮教工作。二是关爱帮扶闲散青少年。由镇文化服务中心牵头,镇团委配合借助各校、村(社区)青少年之家,开展一对一” “多对一等多种形式的学习辅导、就业培训和生活帮扶,减少其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的可能性。由教育督导责任区牵头,做好适龄儿童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由镇社保所牵头,加强对闲散青少年的职业技能教育、职业介绍、信息咨询等服务,努力解决闲散青少年失业问题。三是关爱帮扶留守儿童。由教育督导责任区牵头,各学校统计留守儿童数量,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村、社区组织各种社会力量与留守儿童结对,开展法治、自护、心理健康教育、学业辅导、困难帮扶工作。各学校班主任要加强对留守儿童家长的联系和教育,共同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四是关爱帮扶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由镇民政办牵头,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行动,通过实施教育转化,做好返校复学工作,让其脱离流浪状态,促使他们顺利回归学校、融入社会、健康成长。五是关爱帮扶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由司法所牵头,及时掌握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情况,为生活困难或有需求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确定联系人,在保护隐私前提下落实每月电话联系或定期走访资助、慰问、心理辅导咨询等,引导他们走出心理阴影,形成积极健康生活态度。

(四)开展金盾铸安行动

深入开展平安细胞创建,全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一是开展平安校园示范学校创建。由教育督导责任区牵头,开展平安校园示范学校三年创建行动,建立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加强学校师生思想品德、法治与安全教育,预防和遏制青少年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二是开展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村社区创建。由镇派出所牵头,镇团委配合各村、社区综合运用教育、服务、管理、帮教和优化环境等多种手段,努力实现村、社区未成年人零犯罪零受害目标。派出所要严厉打击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诱因。三是开展平安示范家庭创建。由镇妇联牵头,各村、社区配合实施,以家庭为主体,努力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素质和安全防范意识,倡导家庭成员之间理解信任、关心爱护,邻里之间互帮互助、和睦团结,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家庭环境。

五、创新打造四个品牌

(一)打造春梅妈妈心灵之家。由司法所牵头,联系区法院春梅妈妈工作室,依托区法院春梅妈妈心灵之家,对问题青少年及监护人及时开展线上线下疏导关怀、跟踪回访、成长引导等工作,帮助回归社会。

(二)建设綦色阳光成长驿站。由镇司法所、教育督导责任区牵头,联系区司法局、团区委共同打造的青少年成长驿站,让广大青少年享受莎姐青少年活动之家、春梅妈妈心灵之家、幸福密码家事工作室等一站式服务,做好青少年的诉求表达、利益协调、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工作。

(三)设立扬帆观护专门学校。由教育督导责任区牵头,联系区教委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加强对不良行为青少年或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的观护帮教送学,协助做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好建立定人、建档、管理、退出等闭环机制,确保矫治实效,促其顺利回归社会。

(四)培育青春护航志愿组织。由镇民政办牵头,在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等上级相关部门的专业指导下,培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会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关爱帮扶、日常观护等志愿服务。

六、建立完善四项机制

(一)建立完善常态排查机制。教育督导责任区、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办每月对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乞讨未成年人、闲散青少年、留守儿童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在7月底全面完成并登记造册,实现全覆盖、零遗漏。每月动态排查,动态更新台账。

(二)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镇教育督导责任区牵头,镇团委为主配合引接区团委建设的重点青少年群体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互通互享、底数完备、动态更新的重点青少年群体管理台账,对信息平台一月一更新和定期交换的信息,要时通报成员单位,实现信息共享共通。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公安、教委、司法、民政等部门通报排查出的问题青少年,要按各自职责落实教育管控措施。

(三)建立完善联席联动机制。由镇平安办牵头,建立完善联合帮教、联合帮扶、联合宣传、联合整治、联合维权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镇平安办牵头,镇团委和教育督导责任区为主配合,结合镇每月矛排会,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交流汇总本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阶段具体工作。重大事项及时研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四)建立完善社会协同机制。按照政府主导推动、共青团积极指导、社区自主运作、社会多方参与的思路,由镇民政办牵头,探索建立面向社会组织的服务购买和评价体系,规范运作方式,完善考核制度。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工作落实,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工作统筹、日常联络和信息报送。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属事属地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牵头单位要发挥好牵头作用,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参与、积极作为,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导考核。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村(社区)平安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考核、督查内容,定期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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