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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855246G/2025-00051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保障性住房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0
  • [ 发布日期 ]
  • 2025-03-10

关于调整公租房申请收入准入标准的通告

按照《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渝府发〔2024〕17号)、《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渝建发〔2024〕5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公租房保障工作,经市住房城乡建委批准,现根据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公租房申请收入规定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2024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778元,按月计算,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148元,2人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563元,单身人士申请月收入不高于4978元,上述标准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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