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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855246G/2025-00051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保障性住房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0
- [ 发布日期 ]
- 2025-03-10
关于调整公租房申请收入准入标准的通告
按照《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渝府发〔2024〕17号)、《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渝建发〔2024〕5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公租房保障工作,经市住房城乡建委批准,现根据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公租房申请收入规定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2024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778元,按月计算,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148元,2人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563元,单身人士申请月收入不高于4978元,上述标准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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