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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MB1855246G/2022-00165 | [ 发文字号 ] | 綦乡振〔2022〕9 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1-26 | [ 发布日期 ] | 2022-01-27 |
关于下达2022年度区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区医保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委 、区水利局 、区卫健委、区农业 农村委(乡村振兴局) :
根据工作要求, 现将 2022 年度区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 ( 以下简称衔接资金) 和项目安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 资金安排
1.资助贫困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此次安排区级衔接资金 161 万元给区医保局, 主要用于全区脱贫户基本医疗保险补助。
2.脱贫人口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此次安排区级衔接资金 45 万元给区人力社保局, 主要用于脱贫人口居民养老保险补助。
3.危旧房改造。此次安排区级衔接资金 329 万元给区住建委, 主要用于支持困难群众 CD 级危旧房动态清零改造。
4.农村饮水提升工程 。此次安排区级衔接资金 500 万元给区 水利局, 主要用于农村饮水条件提升改造。
5.养殖保险 。此次安排区级衔接资金 288 万元给区农业农村 委, 主要用于全区养殖保险补助。
6.脱贫户 2021 年度医疗救治兜底保障(补充兜底) 。此次 安排区级衔接资金 23 万元给区卫健委, 主要用于脱贫户医疗救 治兜底保障。
7.“精准脱贫保” 商业补充保险赔付 。此次安排区级衔接资金 5 万元给区乡村振兴局, 主要用于为脱贫户支付医疗保险赔付。
8.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技能培训。此 次安排区级衔接资金 14 万元给区乡村振兴局, 主要用于提升全 区脱贫户、易致返贫户技能水平。
9.农产品品牌培育及推广 。此次安排区级衔接资金 165 万元 给区农业农村委,主要用于全区农业品牌培育,开展农产品质量 安全检测, 保障农产品安全。
10.生态鱼产业 。此次安排区级衔接资金 20 万元给区农业农 村委, 主要用于生态鱼产业发展。
11.农业产业发展。此次安排区级衔接资金 1420 万元给区农 业农村委, 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发展。
12.项目管理费。根据衔接资金管理办法, 提取项目管理费30 万元, 其中 25 万元给区乡村振兴局、 5 万元给区水利局。
二、 工作要求
(一) 严格规范资金用途 。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重庆市綦江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綦 江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綦江 财发〔 2021 〕299 号 ) 要求 ,规范资金使用范围 ,提高资金使用 绩效。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 金监管的意见>的通知》 (綦委农办〔 2021 〕33 号 ) ,切实加强 资金监管,全面落实公告公示制度,驻村第一书记须在本村实施 的项目验收单上签字, 并监督资金项目的公告公示情况。
(二) 管好用好项目库 。严格按照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 加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 通知》 (渝乡振发〔 2021 〕4 号 ) 文件要求 ,及时更新项目库信 息,做好项目库建设和维护 ,实现系统录入、上报数据、实际情 况, 三者相符。
(三)保质保量推进项目建设。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工作要 求,有序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严格按照任务时间 节点保证项目如期完工。原则上,资金支付要达到续时支付进度。
(四)合法合规落实项目管理。项目实施按照相关规定签订 廉政合同, 按规定组织好项目的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 竣工验收、绩效评价、审计评估等工作。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 安全检查, 并作好相关记录, 确保项目实施安全。
附件: 綦江区 2022 年度区级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