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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855246G/2021-00300 [ 发文字号 ] 綦建委〔2021〕141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7-30 [ 发布日期 ] 2021-08-13

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

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綦建委〔2021〕93号)和《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綦建委〔2021〕140号)精神,现将2021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835万元下达你们(详见附件),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

农村C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标准为0.75万元/户;农村D级(无房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标准为3.5万元/户。

二、工作要求

相关街镇要严格按照《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216号)和《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农建房财政补助资金整合管理〉的通知》(綦江财发〔2019〕75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财政局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本次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进行跟踪管理、监督检查。

附件:2021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计划表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2021730


附件


2021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

专项补助资金计划表


序号

街镇

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

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万元)

区级补助资金(万元)

小计(万元)

1

古南街道

3

0

3

2

文龙街道

9.8

14.7

24.5

3

三江街道

11.5

10.5

22

4

通惠街道

4.95

6.3

11.25

5

新盛街道

9.45

6.3

15.75

6

石角镇

25.5

31.5

57

7

东溪镇

92.7

132.3

225

8

赶水镇

23.25

31.5

54.75

9

打通镇

3.55

4.2

7.75

10

石壕镇

30.1

29.4

59.5

11

安稳镇

14.4

12.6

27

12

永新镇

24

31.5

55.5

13

三角镇

30.7

16.8

47.5

14

隆盛镇

16.35

18.9

35.25

15

郭扶镇

29.45

27.3

56.75

16

篆塘镇

17.65

23.1

40.75

17

丁山镇

9.35

8.4

17.75

18

扶欢镇

1.4

2.1

3.5

19

永城镇

12.7

16.8

29.5

20

中峰镇

11.4

12.6

24

21

横山镇

8.6

8.4

17

合计

389.8

445.2

835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217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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