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基层政务公开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 房屋征收 >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 索引号 ] 11500222MB1855246G/2023-0027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1-03 [ 发布日期 ] 2023-01-09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暂停办理手续的通知书

古南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局、区教委、区民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

经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单位依法拟将启动实施重庆市綦江区下北街、下关王、文昌宫片区防洪达标工程房屋征收项目。根据《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请你单位依照各自职责,暂停办理以下相关手续:

(一)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与、抵押、典当、分户、出租、改变用途、调配等手续,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经鉴定的危房排危除外);

(二)暂停核发营业执照。监督售货亭、摊位等临时服务网点在征收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或迁出。

涉及范围:重庆市綦江区下北街、下关王、文昌宫片区防洪达标工程规划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

暂停期限:一年,自202314日起至202414日止。

暂停办理手续期间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与我单位联系(联系人:小波,联系电话:023-48678558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13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中心

新媒体矩阵

营商环境

微博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