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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855246G/2023-00274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1-03
- [ 发布日期 ]
- 2023-01-09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暂停办理手续的通知书
古南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局、区教委、区民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
经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单位依法拟将启动实施重庆市綦江区下北街、下关王、文昌宫片区防洪达标工程房屋征收项目。根据《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请你单位依照各自职责,暂停办理以下相关手续:
(一)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与、抵押、典当、分户、出租、改变用途、调配等手续,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经鉴定的危房排危除外);
(二)暂停核发营业执照。监督售货亭、摊位等临时服务网点在征收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或迁出。
涉及范围:重庆市綦江区下北街、下关王、文昌宫片区防洪达标工程规划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
暂停期限:一年,自2023年1月4日起至2024年1月4日止。
暂停办理手续期间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与我单位联系(联系人:夏小波,联系电话:023-48678558)。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