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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855246G/2021-0037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9-29 [ 发布日期 ] 2022-09-29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物业管理领域科室职能、执法人员名单、咨询投诉方式、救济渠道等信息公示

序号

相关科室

科室职能

执法人员名单

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救济渠道


物业管理所

1.负责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2.负责对全区新建物业进行区域备案、前期物业备案、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和新建物业备案。

3.指导各镇(街道)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协调物业管理的重大矛盾纠纷。

4.负责对《房屋使用公约》、《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合同》进行备案管理。

5.参与制定物业管理企业的收费标准,协助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大修基金的归集和使用。

6.负责全区的物管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物管队伍建设。

7.配合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8.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程李会

王孝银

李浩

 请拨打电话:023-85890106(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委咨询、投诉电话)

1.向綦江区住建委咨询投诉,电话为023-85890106。

2.向綦江区住建委上级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向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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