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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四强化”筑牢非煤矿山汛期安全

日期:2024-06-28


为落实矿山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区应急管理局及时安排汛期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汛期非煤矿山安全形势稳定。

强化企业隐患整治。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严格“日、周、月”排查制度,及时将发现的隐患录入“矿山安全在线”系统。区应急管理局在汛期有计划地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根据矿山企业在系统上录入的隐患及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矿山企业充分认识当前汛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完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实行企业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一把手负责制,强化重要时段节点关键少数到岗履职。

强化专家指导服务。区应急管理局利用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工作联合矿山专家对全区15家矿山开采企业进行检查。专家分别对加工车间、工业广场、排土场、矿山采场等区域开展隐患排查,查出问题117条,完成整改117条,落实防范措施65条。

强化应急值守和演练。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落实“叫应”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预案的实战性和常态化演练。截至目前,共有15家企业开展应急演练。

供稿:吴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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