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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MB1603532R/2024-0006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8-20 | [ 发布日期 ] | 2024-08-20 |
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标准
1. 倒塌、严重损坏房屋恢复重建,按5000元/间的标准给予补助,4间及以上的补助20000元。
2. 一般损坏房屋维修,根据损失程度和自救能力,可给予适当补助。
3.对于集中建房点配套的基本公共设施建设,可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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