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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应急罚〔2024〕非煤0064号
被处罚单位:重庆地吉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2581482465X
地址: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新街巷 邮政编码:401420
法定代表人:梁*波 职务:法人 联系电话:15*******88
经查,重庆地吉建材有限公司该行为符合《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渝应急发〔2023〕43号)第二部分裁量细则第一节安全生产通用板块第34条“生产经营单位有1项重大事故隐患,且未采取措施消除的”,裁量阶次二档(一般)情形。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渝应急发〔2023〕43号)第二部分裁量细则第一节安全生产通用板块第34条“生产经营单位有1项重大事故隐患,且未采取措施消除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1.5万元到3.5万元的罚款;…”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处人民币19000元(壹万玖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邮储银行重庆綦江区支行(收款人: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账号10***************04,到期不缴本机关有权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印章)
2024年09月12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处罚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