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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094656815/2022-0000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信访办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7-01 | [ 发布日期 ] | 2022-07-01 |
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的通知
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区委各部委办局,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在綦市管单位:
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发〔2022〕11号通知,正式发布《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信访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的通知》和《重庆市信访工作(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制定出台《条例》的重要意义
(一)要深刻认识制定出台《条例》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制定出台《条例》,对于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补短板、强弱项、填空白,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党领导信访工作的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要深刻认识制定出台《条例》是坚持人民至上、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信访工作是了解社情民意和为政得失的重要窗口,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是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必须带着感情和责任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凝聚民心。制定出台《条例》,对于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的顶层设计,构建群众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通道,推动信访工作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三)要深刻认识制定出台《条例》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切实履行信访工作职责使命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但还存在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必须主动适应形势的变化和任务的需要,全面提升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制定出台《条例》,对于进一步理顺信访工作体质,优化信访工作程序和方法,提高信访工作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条例》的实施,有利于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适应形势和任务需要、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共6章50条,全面融合了国务院2005年修订实施的《信访条例》,充分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取得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对新时代信访工作作出了系统安排和全面规范。重点需要理解和把握以下五个方面:
(一)阐明了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地位作用。《条例》明确“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三个重要”的定位,深刻揭示了信访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阐明了信访工作所承载的政治参与、权利保障、民主监督的重要功能,体现了信访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发展方向和着力点。“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永远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求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把群众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要求充分发挥信访监督的作用,严肃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促进工作作风的转变。
(二)明确了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原则要求。《条例》明确了信访工作的指导想、主要原则和工作要求,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遵循。明确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坚守人民情怀,坚持底线思维、法治思维,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明确信访工作的主要原则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明确信访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畅通信访渠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信访事项,倾听人民群众建议、意见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为人民群众服务。
(三)确立了党领导下的信访工作体制。《条例》明确新时代信访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党委统一领导是构建新时代信访工作体制和格局的根本保证;政府组织落实是牵头组织各方力量贯彻落实党委的部署要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是加强党对信访工作领导的抓手;信访部门推动处于承上启下、协调左右、督促检查、推动落实的地位;各方齐抓共管是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形成化解矛盾合力的必然要求。五位一体有机联系,为加强信访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在“党委统一领导”方面,明确党中央从政治引领、工作遵循、组织保证等三个方面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统一领导;要求地方党委领导本地区信访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信访工作的部署要求。在“政府组织落实”方面,明确规定各级政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本级党委部署要求,履行组织各方力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妥善处理信访事项等职责。在“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方面,明确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负责全国信访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规定地方各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在本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负责本地区信访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并明确乡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在“信访部门推动”方面,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市开展信访工作的专门机构,履行受理转送交办信访事项、协调解决重要信访问题等七项职责。在“各方齐抓共管”方面,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外的其他机关、单位应各负其责,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信访工作,实现对所有机关、单位以及各种社会力量做好信访工作的全覆盖。同时,从信访部门建设和经费支持等四个方面明确了信访工作保障措施。
(四)优化了信访事项处理程序。《条例》对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各机关、单位处理信访事项作出全面规范,既明确了统一要求,又兼顾了不同机关、单位的特殊性。总体思路是:个人和组织向各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后,信访部门和其他机关、单位按照“大口进入、分类处理”的原则,登记后甄别是否属于法定职责范围,并区分建议意见、检举控告、申诉求决等不同事项类别分类处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导入不同途径处理。信访事项提出的规定,延续了国务院《信访条例》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同时为了减少信访上行,增加了“各级机关、单位应当落实属地责任,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来访,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引导信访人就地反映问题”的要求。对信访事项处理的一般规定,区分建议意见类事项、检举控告类事项分别作出专门规定,将申诉求决类事项区分为涉法涉诉事项办理程序、仲裁程序、党内程序、行政程序、依法履职程序、兜底程序等六种情形,分别规定办理方式。对政法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信访事项作出特殊规定,明确信访部门对收到的涉法涉诉信件、走访反映涉诉问题的信访人、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事项的处理要求,强调政法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各自的法律法规规定程序进行告知和处理。同时,总结固话了调解和解、多元化解的实践经验。
(五)构建完善了信访工作监督体系。《条例》构建完善了包括监督责任、监督机制、责任追究在内的监督体制。在强化党委和政府监督方面,从党委和政府、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和信访部门、党委和政府监督部门三个层面,对信访督查的主体、内容作出规定;要求党委和政府每年对信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在强化信访部门监督方面,明确对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追究责任的建议,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书面反馈采纳情况,进一步增强信访部门“三项建议”的约束力;健全信访情况报告制度,完善信访部门与巡视巡查机构的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信访部门监督水平。在强化对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责任追究方面,分别规定了引发问题责任、登记转送交办责任、受理问题责任、处理问题责任和其他责任,实现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的衔接。在信访人违法行为处理方面,对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违反“六个不得”的行为明确了处理方式和依据,同时对信访人滋事扰序、缠访闹访以及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处理作出规定。
与2005年国务院《信访条例》相比,《条例》作为党中央制定的信访工作统领性、综合性法规,实现了一个领域、一个制度、一个文本、一个声音,有以下创新发展:一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将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写入法规,对新时代党领导下的信访工作格局作出全新界定,明确了党领导信访工作的机制、体制。二是国务院《信访条例》仅适用于行政机关,扩展到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所有开展信访工作的主体,对各级党委如何领导信访工作,各级机关、单位如何开展信访工作、处理信访事项,信访人如何提出信访事项均作出明确规定,实现信访工作领域全覆盖。三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信访制度改革成果进行系统整合,总结固化提升了网上受理信访,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调解、和解,多元化解,信访部门与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巡视巡察机构工作衔接,信访工作督查、信访工作考核,信访部门“三项建议”,信访情况报告等一系列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信访事项处理程序,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四是构建起较为完整的信访工作监督体系,突破国务院《信访条例》仅规定信访部门督办特定事项的局限,丰富了监督手段,强化了监督力度,为信访工作平稳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全面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准确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坚决扛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要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运用群众工作的方法做好信访工作,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积极主动作为,及时反映群众呼声,回应群众期待。要用好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理顺信访工作机制,优化信访事项处理程序,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信访工作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要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充分发挥信访监督的作用,促进工作作风转变。
三、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一)全面组织学习培训。各单位要在2022年5月1日前要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专题学习,开展全员培训,让每名干部职工掌握《条例》基本内容,清楚自身工作责任。全区信访系统要分层级组织全体信访干部及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开展《条例》和信访基础业务、信访信息系统使用等专题培训,做好新《条例》的相关工作衔接,确保顺畅平稳过渡。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条例》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贯彻落实《条例》、开展信访工作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各单位要把学习《条例》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列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在岗人员定期学习培训的必训内容,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要把信访工作作为党性教育内容纳入教学培训,推动《条例》学习培训制度化、常态化。
(二)深入开展宣传引导。区信联办、区司法局要把宣传《条例》作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重要内容,依托学法用法制度、“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推进《条例》宣传的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扩大《条例》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知晓率。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治重化积”“进京重访治理”“违法上访、非法维权”专项治理等重点专项工作,把办信接访督查实践作为宣传《条例》的有效途径,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表达诉求。要做好舆情监测,及时预警、报告、协调处置负面敏感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各方关切,加强正面发声,坚决防止形成负面舆情事件,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集中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2022年5月份要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针对不同受众对象,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平台,以及“巡回接访”“群众工作日”“群众院坝会”等多种载体,各级信访接待场所、政务服务中心、综治中心等多种场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宣讲,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单位要把《条例》学习宣传贯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动落实。要研究部署《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的有关工作,切实研究务实管用的措施,解决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中的突出问题,督促推动《条例》各项要求全面落地落实。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区、街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推动联席会议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作用。要认真研究细化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统筹谋划、一体推进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确保整体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促指导。区信联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组织学习培训、开展宣传教育、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等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和调研指导,推动工作相对滞后的单位补齐短板、持续用力。区信联办、区信访办要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纳入今年信访工作专项督查和年度考核重点内容。
(三)形成工作合力。区信联办要统筹协调相关单位,督促落实《条例》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牢记职责使命,主动担当作为,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反映群众呼声,强化问题导向,聚焦信访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攻坚化解行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以工作实效促进《条例》落实。
重庆市綦江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