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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MB18607903/2024-00200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11-06 | [ 发布日期 ] | 2024-11-06 |
綦江区新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新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于1954年,位于重庆市綦江区新盛街道龙石路25号。中心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编制床位36张,开放床位39张;现有职工37名,其中:副高级职称3名,中级职称10名。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綦江区新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一所集医疗、社区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一级乙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合作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承担着辖区内8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共计1.3万人,周边邻近镇上群众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新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职能科室4个,临床科室2,医技科室2个。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093.70万元,支出总计1093.7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3.47万元,增长91.80%,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事业收入比上年增加较大;事业收入增加,导致成本增加,专用材料增加,劳务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093.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3.47万元,增长91.80%,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事业收入比上年增加较大,本年基本药物补偿经费比上年增加较多。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3.07万元,占28.62%;事业收入780.63万元,占71.38%;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093.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3.47万元,增长91.80%,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增加,导致成本增大,专用材料增加,劳务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59.99万元,占87.77%;项目支出133.71万元,占12.2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3.07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45万元,增长12.36%。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3.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45万元,增长12.36%。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药物补偿经费比上年增加较多。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8.82万元,增长90.61%。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在年中下达。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3.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45万元,增长12.36%。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药物补偿经费比上年增加较多。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8.82万元,增长90.61%。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在年中下达。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无变化。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5.22万元,占14.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2万元,增长19.9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2023年新增7人。
(2)卫生健康支出267.85万元,占85.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31万元,增长111.67%,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在年中下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9.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7万元,增长5.8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2023年新增7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生活补助。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无变化。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无变化。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因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打印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9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9项,涉及资金710.6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按要求,我单位选择3个一般性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2)公开内容
详见公开报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9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