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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MB18607903/2024-00189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11-06 | [ 发布日期 ] | 2024-11-06 |
綦江区永新镇三会卫生院2023年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负责辖区内公卫全面工作,负责拟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服务;负责统筹乡村医生管理并定期指导、督导村卫生室工作。督导本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流行病学的调查及健康宣传;负责重点人群免费体检业务、预防接种、上级下达的指令性等任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辖区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二)机构设置
本院下设科室4个,分别是门诊科室、住院部、康复科、检验科。
1、门诊科室。保障患者就诊更加便利,及时有效处理门急诊患者各类疾病。
2、住院部。主要负责办理病人出入院业务,为病人提供有效服务,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相关问题;认真负责完成住院结算工作;正确办理入院登记,为病人输入住院首页的相关内容。
3、康复科。负责病人的康复治疗及康复知识教育等。
4、检验科。主要负责对患者进行各种实验室检查,以帮助医生进行诊断和治疗方案的制定。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98.40万元,支出总计198.4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71万元,下降12.64%,主要原因是医疗收入减少,事业收入随之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98.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71万元,下降12.64%,主要原因是医疗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70万元,占24.55%;事业收入149.69万元,占75.45%;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98.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71万元,下降12.64%,主要原因是医院加强了对支出的控制,合理安排支出,社会保障费用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98.40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70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1万元,增长2.5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万元,增长2.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卫生健康财政拨款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0万元,下降7.94%。主要原因是部分指标当年未支出完毕,未支出部分未作收入处理。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万元,增长2.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0万元,下降7.94%。主要原因是部分指标当年未支出完毕。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85万元,占26.3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0万元,下降24.6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单位未及时缴纳社保费用。
(2)卫生健康支出35.85万元,占73.6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万元,增长2.76%,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及生活补助。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差额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因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1.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因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因三会卫生院未进行单独会计核算,三会卫生院固定资产与永新卫生院固定资产合并到永新卫生院资产账号进行管理,我单位资产未单独进行资产管理。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无项目支出,故未开展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无。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462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