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决算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8607903/2024-00188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11-06 | [ 发布日期 ] | 2024-11-06 |
綦江区三角镇乐兴卫生院2023年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乐兴卫生院是一所丙级乡镇卫生院,始建于1952年。我院系差额补助事业单位,承担着辖区内5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共四千多人以及周边邻镇群众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医院在编职工20人,非在编职工8人,退休人员9人,其中卫生技术26人,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4人。医院编制床位17张,开放床位25张。开设有内科、全科门诊、中医门诊、康复理疗等临床科室;彩超、心电图、检验、放射、药剂等医技科室;为辖区老百姓预防保健、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医疗设备包含DR数字化摄影机、血细胞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尿分析仪、骨密度分析仪、心电图机等。能够满足辖区老百姓基本医疗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606.11万元,支出总计606.1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37万元,增长23.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次性增核绩效及药品零差率补助增加所致。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606.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37万元,增长23.2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和业务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1.24万元,占57.95%;事业收入254.87万元,占42.05%;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606.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37万元,增长23.26%,主要原因是发放一次性增核绩效导致人员经费有所增长,以及药品支出增加致使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75.13万元,占78.39%;项目支出130.98万元,占21.61%;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1.2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2.42万元,增长30.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次性增核绩效及药品零差率补助增加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1.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42万元,增长30.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次性增核绩效及药品零差率补助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15万元,增长66.39%。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年中下达,以及退役军人安置新增一名在编职工,致使人员经费需求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1.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42万元,增长30.66%。主要原因是发放一次性增核绩效及药品补助增加,以及医用材料用量增加致使各项运行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15万元,增长66.39%。主要原因是一次性增核绩效发放、人员经费支出及公共卫生项目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4.29万元,占12.6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8万元,下降7.48%,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306.95万元,占87.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73万元,增长88.0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费用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0.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0.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4万元,增长4.4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年中调整以及新增一名在编职工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
本单位2023年度公务车购置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
本单位2023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
本单位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因我单位属于差额补助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系应急保障用车。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万元,均属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9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均为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涉及资金360.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30.9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我单位对3个一般性项目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2)公开内容
详见公开报表。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对基本公共卫生区级配套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5.27万元,评价得分94.11分,评价等次为A,绩效评价发现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对0-6岁儿童以及糖尿病患者的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要加强对0-6岁儿童以及糖尿病患者的管理,强化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健康管理服务水平;对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上级补助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4.87万元,评价得分97.78分,评价等次为A,绩效评价发现了个别村卫生室贯彻落实基本药物制度不彻底,有基药品种过少、药品采购量过少等主要问题,下一步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管,督促贯彻落实好基本药物制度。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409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