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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MB18607903/2022-00268 | [ 发文字号 ] | 綦江卫健发〔2022〕6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4-12 | [ 发布日期 ] | 2022-04-30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綦江区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及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镇)妇联、卫健科(办),区、街道(镇)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实施方案》(渝府发〔2019〕29号)和《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规范(2019年版)》(国卫基层发〔2019〕52号)要求,现将全区2022年妇女“两癌”检查及救助项目实施方案印发,请大家遵照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重庆市綦江区妇女联合会
2022年4月12日
2022年重庆市綦江区妇女“两癌”
免费检查及救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提高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广大妇女健康水平,确保全区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及救助项目顺利实施,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为1.3万名以上的35-64 岁城乡妇女进行免费宫颈癌检查和1.3万名以上的35-64 岁城乡妇女进行免费乳腺癌检查。普及“两癌”防治知识,增强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技能,提高“两癌”早诊率。完善妇女“两癌”防治工作机制,探索适宜服务模式,提高我区“两癌”防治水平。逐步降低“两癌”死亡率,改善城乡妇女健康状况。
(二)具体目标
1.不断扩大“两癌”检查覆盖范围和覆盖人数。 逐步提高“两癌”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2.宫颈癌早诊率达到 90%以上,乳腺癌早诊率达到 70%以上。对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的随访管理率达到 95%以上。
3.宫颈癌阴道镜符合率达80%以上。
4.医疗保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承担“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
5.逐步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负责“两癌”工作的妇联干部业务培训参与率达到100%,妇女“两癌”防治知识和政策宣传知晓率达到80%以上。
6.精准实施救助工作,确保受助患者准确率达100%。
7.按市级救助条件,完成低收入“两癌”妇女的救助工作,每名受助患者给予1万元救助资金。“两癌”受助患者信息准确率达100%。
二、项目执行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任务完成以“重庆市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已录入的结案数据为准。
三、项目实施范围
(一)目标人群为35-64岁城乡妇女(财政供养人员不得纳入),要优先保障农村地区妇女和城镇贫困妇女享受检查服务。
(二)为规范目标人群,提升癌及癌前病变检出率,按照一个周期内(三年)不重复检查及“两癌”免费检查全覆盖为原则,覆盖范围为綦江区所有街镇。
四、筛查任务分配
2022年实施单位为区妇幼保健院,区妇幼保健院提供医务人员、技术及设备下街镇开展“两癌”筛查工作。
各街镇按照35-64岁妇女人口数(常住)的比例分配通知任务,协助区妇幼保健院完成“两癌”筛查工作。各街镇项目负责人及具体通知任务数详见附件4、附件5。
五、项目补助标准
延续的宫颈癌检查项目人均补助 49 元/例,乳腺癌检查项目补助标准为 79.6 元/例。根据各项目内容的成本测算(详见附件6、附件7)。待项目实施结束后按具体开展工作量进行决算,确保项目资金合理利用。同时,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六、项目内容
(一)宫颈癌检查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白带常规)。
2.宫颈细胞学检查:全部采用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TCT),包括取材(拭子刷取宫颈表面及宫颈内约1.5厘米范围的脱落细胞)、固定及采用TBS分类描述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3.阴道镜检查:对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可疑者或异常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检查工作流程如下:填写相关表册→妇科盆腔检查和白带常规及宫颈TCT检查→阴道镜检查→病理检查→可疑或确诊患者进行追访。
(二)乳腺癌检查
1.乳腺临床检查和乳腺彩色超声检查:对接受检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的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色超声检查(采用乳腺超声检查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2.乳腺钼靶X线检查:对乳腺彩色超声检查可疑者(BI-RADS分级0级以及3级)进行乳腺钼靶X线检查(采用乳腺X线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3.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X线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者应当直接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以下简称活检)。
4.对乳腺X线检查0级和3级者应当由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活检或其他进一步检查。
检查流程如下:填写相关表册→乳腺视诊、触诊→乳腺彩色B超检查→钼靶X线检查→病理检查→可疑或确诊患者进行追访。
(三)项目培训安排
1.培训对象:项目实施单位相关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2.培训方式:采取区、街/镇分级培训,理论与操作实际相结合。区卫生健康委联合区妇联举办“两癌”专题培训,项目实施单位和组织单位按照区级要求,及时开展二级培训,必要时可派相关人员到上级医院学习,保证项目质量需要。
3.培训内容:管理方面由区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区妇幼保健院对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要求、项目财务管理、质量控制、信息上报等进行培训。
技术方面:
①宫颈癌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和规范及诊断标准等)。
②宫颈细胞学(取材方法和要点、TBS分类报告方法)、阴道镜、组织病理等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及相关报告和信息登记表册填写要求等。
③宫颈HPV相关专业知识(取材方法和要点,如何解读检测报告、下一步的检测及随访要求等)。
④乳腺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组织病理检查方法和标准及相关治疗知识等)。
⑤乳腺彩色超声和钼靶X线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影像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和信息填写及质量控制要求等。
七、项目组织实施
(一)区卫生健康委
负责全区“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的组织协调,成立项目领导小组(附件1)和专家技术指导小组(附件3),组织开展人员培训。
(二)区财政局
负责统筹保障全区“两癌”免费检查项目专项资金。
(三)区妇联
成立綦江区低收入妇女“两癌”项目救助领导小组(附件2),负责适龄妇女参与“两癌”筛查宣传动员及实施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引导要求各街镇妇联积极协助组织辖区参检工作,按照救助程序的要求,做好妇女“两癌”患者的情况摸排、信息审核、入库登记、对象选择、社会公示等救助工作。
(四)街道(镇)卫健科(办)、街道(镇)卫生院
负责项目实施工作的街镇组织协调、动员符合条件的本街镇妇女积极参检,提供筛查场地,同时做好“两癌”免费项目宣传工作。
(五)区妇幼保健院
为项目管理、项目实施单位。协助区卫生健康委做好质量控制、人员培训和信息统计分析等日常工作;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和检查流程负责“两癌”具体检查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两癌”任务。
八、项目救助程序
各医疗卫生机构及街镇妇联应充分沟通,相互协作,建立完善全国贫困妇女“两癌”救助数据库。
(一)救助对象及类别
1.救助对象为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綦江户籍低收入妇女。其它癌症(如卵巢癌、子宫内膜癌等)不符合救助条件。优先保障项目内检出符合救助条件的“两癌”患病妇女获得救助。
2.“十四五”期间将以下“四类人员”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即:低保户、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中的“两癌”患病妇女。
(二)受助患者公示、审核及救助申报程序
各街镇妇联、卫健办须高度重视,对提交患者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第一责任,对病种病情、贫困类别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对患病妇女的家庭经济情况、家庭成员情况、治疗经费及居民医保报销情况等进行核实并汇总上报。区妇联协调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经核实后无误后,报送市妇联,救助对象确定后按程序进行公示并实施救助,救助标准为每名患者1万元。
九、其他工作要求
(一)项目管理要求
1.信息上报。区妇幼保健院于每季度次月10日前报送季报表和阳性个案表。对检查发现的阳性个案填写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册(附件8、附件9),做好阳性个案的随访管理和保管工作,阳性个案永久保存,阴性个案保存3年。
2.归档和录入。区妇幼保健院收到检测报告后于7个工作日内录入重庆市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系统。项目检查影像图文资料均应妥善保存备查,所有辅检报告均粘贴至个案中。
3.督导管理。筛查机构高度重视,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区卫生健康委将按照标准对项目单位进行督导、质控和评估,并将督导结果与项目资金划拨挂钩,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如期完成。
4.随访要求。初筛机构在获得检查结果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检查对象,督促异常/可疑病例进一步检查及治疗,并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随访。加强当年及往年“两癌”检查阳性个案的追踪随访,筛查机构获得阳性个案信息后于2个工作日通知筛查对象,并做好记录,掌握每个阳性个案的诊断及治疗结果。
5.对参检对象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禁止虚造人头,弄虚作假,严禁搭车收费。严格财经制度,对项目经费设置专帐、专款专用,确保账目清楚。
6.补助政策。参加本区筛查者,在区外进一步检查后,将相关检查资料以电子件反馈的给予50元的补助;以纸质件反馈的给予200元补助;乳腺彩超及钼靶评估为4、5级者,进行病理检查后,凭出院发票、出院证明等相关资料给予500元补助。确诊为癌前病变及癌的筛查对象,在指定医院治疗后凭病检报告和相关住院病历,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治疗经费补助。补助费用由区妇幼保健院收集审核并支付。
(二)标本转运
宫颈TCT和病理检测:由重庆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承担,所需耗材由迪安医学检验发送到筛查机构,并规范保存使用,减少浪费(耗材报损率≤5%)。为确保检测质量,所有标本均由迪安医学检验上门收取,检测报告由迪安医学检验送达。标本自采集到迪安检验的时间为7天内,标本量大时应及时收取,迪安检验于收到标本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结果,并于5个工作日内送到筛查机构。同时,每月向项目办(区妇幼保健院)反馈全区进度表,每季度反馈检测结果电子花名册。
(三)注重健康教育
利用网络、电视、微信、LED宣传车等方式,广泛开展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提高妇女健康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四)加强考核
“两癌”项目工作将纳入2022年街镇政府目标考核,各街镇要高度重视,引导符合筛查条件的妇女主动接受检查。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联系人:区卫生健康委:林静梅 18983875530
区妇联妇女发展部:周雅洁 48656020
区妇幼保健院:高雪 15023793958
附件:1.綦江区“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綦江区低收入妇女“两癌”项目救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綦江区“两癌” 免费检查项目专家技术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4.綦江区“两癌”免费检查项目负责人名单
5.2022年綦江区“两癌”免费检查通知任务明细表
6.綦江区“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内容及成本测算表
7.綦江区“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工作经费补助标准
8.延续宫颈癌项目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
9.乳腺癌项目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
附件1
綦江区“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罗开勇 区卫生健康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李德钧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綦江财政国库集中
支付中心主任
刘 丽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张 凤 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成 员:陈 刚 区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
曹继先 区卫生健康委财务审计科科长
张加会 区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科负责人
周雅洁 区妇联妇女发展部部长
何智彬 区妇幼保健院院长
张 冬 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以及各街镇卫健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科,张加会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协调、统筹安排。
附件2
綦江区低收入妇女“两癌”项目救助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娅梅 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副组长:张 凤 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刘 丽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成 员:周雅洁 区妇联妇女发展部部长
张加会 区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科负责人
何智彬 区妇幼保健院院长
张 冬 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妇联妇女发展部,周雅洁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协调及具体实施。
附件3
綦江区“两癌”免费检查项目专家技术
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 丽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副组长:张加会 区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科负责人
廖 林 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詹阳君 区中医院副院长
张 冬 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成 员:吴 琼 区人民医院妇科主任
罗 莉 区人民医院超声科副主任
周臣敏 区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
张 志 区人民医院病理科主任
张天会 区中医院妇产科主任
刘 伟 区中医院检验科主任
任 玲 区妇幼保健院妇科主任
唐小娟 区妇幼保健院甲乳科主任
封 伟 区妇幼保健院检验科主任
杨正文 区妇幼保健院超声科主任
杨世发 区妇幼保健院放射科副主任
职责:负责全区该项目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并协助完成项目考核、培训等工作。
附件4
綦江区“两癌”免费检查项目负责人名单
序号 |
街(镇) |
卫健办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医院 分管领导 |
联系电话 |
1 |
古南街道 |
代汝平 |
18983872061 |
敖显宽 |
13983062675 |
2 |
文龙街道 |
任文静 |
15086766058 |
张元燕 |
13637788268 |
3 |
三江街道 |
蒲绍强 |
18182351375 |
张 梅 |
13452184789 |
4 |
通惠街道 |
王 丽 |
13996703033 |
钟亚昭 |
18983737548 |
5 |
新盛街道 |
陈 莉 |
17383001471 |
许朝彬 |
13372612822 |
6 |
东溪镇 |
池 杰 |
15086805007 |
杜天强 |
17783191888 |
7 |
赶水镇 |
潘 强 |
13500360050 |
帅文智 |
15223385432 |
8 |
石壕镇 |
许沛君 |
18983873657 |
张黎妮 |
15178888206 |
9 |
安稳镇 |
邵 涛 |
15111943898 |
莫 娟 |
13618320357 |
10 |
郭扶镇 |
钟凤伟 |
13594057286 |
胡宗伟 |
13678499077 |
11 |
打通镇 |
邹洪非 |
18983873032 |
陈语峰 |
13509406625 |
12 |
扶欢镇 |
胡成渝 |
13648390520 |
岳子敏 |
15320519725 |
13 |
隆盛镇 |
许 维 |
13594153355 |
张元红 |
18323883955 |
14 |
石角镇 |
钟 莉 |
15334567105 |
王小琴 |
13896149109 |
15 |
永新镇 |
朱 芹 |
15823267866 |
陈 兵 |
13883922988 |
16 |
三角镇 |
张吉凤 |
18083039066 |
吴云飞 |
17782008118 |
17 |
篆塘镇 |
程雪容 |
13883040716 |
陈永智 |
13983149972 |
18 |
永城镇 |
王臻莹 |
18983878572 |
赵立兰 |
13308306633 |
19 |
中峰镇 |
邓雨桥 |
18723361245 |
郑 晓 |
15223201288 |
20 |
横山镇 |
杨 韦 |
15730778128 |
张 扬 |
13896095553 |
21 |
丁山镇 |
曾方琴 |
13658358614 |
朱大海 |
15215141123 |
附件5
2022年綦江区“两癌”免费检查通知任务明细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宫颈癌通知任务数 |
乳腺癌通知任务数 | |
1 |
綦江区妇幼保健院 |
4800 |
4800 | |
2 |
古南街道 |
720 |
720 | |
3 |
文龙街道 |
800 |
800 | |
4 |
三江街道 |
450 |
450 | |
5 |
新盛街道 |
130 |
130 | |
6 |
通惠街道 |
500 |
500 | |
7 |
石角镇 |
500 |
500 | |
8 |
东溪镇 |
600 |
600 | |
9 |
赶水镇 |
550 |
550 | |
10 |
石壕镇 |
400 |
400 | |
11 |
永新镇 |
400 |
400 | |
12 |
三角镇 |
300 |
300 | |
13 |
隆盛镇 |
300 |
300 | |
14 |
郭扶镇 |
380 |
380 | |
15 |
篆塘镇 |
380 |
380 | |
16 |
打通镇 |
500 |
500 | |
17 |
丁山镇 |
80 |
80 | |
18 |
安稳镇 |
400 |
400 | |
19 |
扶欢镇 |
400 |
400 | |
20 |
永城镇 |
250 |
250 | |
21 |
中峰镇 |
80 |
80 | |
22 |
横山镇 |
80 |
80 | |
合计 |
13000 |
13000 |
附件6
綦江区“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内容及成本测算表
筛查项目 |
服务内容 |
费用 (元/人) |
备注 | |
宫颈癌 |
宫颈脱落细胞检查 |
妇科检查、白带常规 |
15 |
|
宫颈脱落细胞取材 |
11 |
|||
宫颈脱落细胞TCT检测 |
19 |
|||
小计 |
45 |
|||
阴道镜检查 |
(宫颈细胞学检查或肉眼观察后异常人群,按10%比率测算) |
60 |
||
组织病学检查 |
(阴道镜检查或肉眼观察后异常人群,按50%比率测算 |
100 |
||
宫颈癌检查人均经费 |
49 |
|||
乳腺癌 |
临床乳腺检查 |
8 |
||
彩色B超检查 |
70 |
|||
钼靶检查 |
200 |
|||
组织病理学 |
100 |
|||
乳腺癌检查人均经费 |
79.6 |
附件7
綦江区“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工作经费补助标准
服务内容 |
费用 (元/人) |
备注 |
组织、宣传费 |
10 |
以完成宫颈癌数量计算 |
场地费 |
5 |
附件8
延续宫颈癌项目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 | ||||||||||||||||||||
登记日期 |
姓名 |
年龄 |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宫颈癌细胞学检查情况 |
阴道镜检查情况 |
病理检查情况 |
治疗情况 |
备注 | |||||||||||
结果 |
报告日期 |
是否检查 |
未查原因:1.失访2.拒绝3.其他 |
检查日期 |
检查结果 |
是否需做病理检查 |
是否检查 |
报告日期 |
检查结果 |
是否失访 |
随访结果 |
|||||||||
是否治疗 |
治疗日期 |
治疗方法 |
未治原因 | |||||||||||||||||
填报单位:填报人:填报时间: |
附件9
乳腺癌项目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 | |||||||||||||||||||
登记日期 |
姓名 |
年龄 |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乳腺B超分类0类、3类及以上 |
乳腺X线检查情况 |
病理检查情况 |
治疗情况 |
备注 | ||||||||||
结果 |
报告日期 |
是否检查 |
未查原因:1.失访;2.拒绝;3.其他 |
检查日期 |
检查结果 |
是否检查 |
报告日期 |
检查结果 |
是否失访 |
随访结果 | |||||||||
是否治疗 |
治疗日期 |
治疗方法 |
未治原因 | ||||||||||||||||
填报单位:填报人:填报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