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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MB18607903/2022-00262 | [ 发文字号 ] | 綦江卫健〔2022〕90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3-16 | [ 发布日期 ] | 2022-03-25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街道(镇)各医疗卫生机构,厂矿医院、民营医院:
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卫生项目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21〕31号)文件要求,今年我区继续全面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为保障我区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叶酸服用依从性,预防和减少神经管缺陷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年度目标
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5%,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80%。
二、项目范围和对象
1.项目范围:覆盖全区21个街镇,29个医疗卫生机构。
2.项目对象:孕前3个月准备怀孕的适龄妇女和孕早期3个月孕妇。
三、项目完成时间
2022年 1 月 1 日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
四、项目内容
为目标人群免费提供叶酸药物,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预防神经管缺陷。
(一)人员培训
区妇幼保健院协助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师资负责区级培训,各街镇卫生院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预防神经管缺陷为主的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医务人员服务能力,提高干预效果,保证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二)健康教育
区级结合实际统一制作“知情同意书”、“调查问卷”、“发放登记卡”、“宣传折页”等宣传资料,充分利用区民政办理结婚登记、婚前医学健康检查、各街镇办理生育服务证、孕前优生检查等渠道,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采取制作宣传专栏、发放宣传资料及面对面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大力宣传国家实施的这一重大项目,使群众了解相关政策,提高群众积极参与的能力。
(三)组织发放药品
所需药品和“保险单”由市级统一配送。区妇幼保健院做好与市级对接和药品领发管理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按需要到区妇幼保健院领取,并做好叶酸发放和出入库工作,确保干预措施落实到位,真正做到惠及民生,促进预期目标的实现。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成立项目领导小组(附件1)和专家技术指导小组(附件2),确定叶酸免费发放机构及任务数(附件3),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和医务人员服务能力;协调区民政、区妇联等部门开展宣传、待孕妇女服药的动员和提供必要的育龄妇女相关信息,协助发放叶酸。
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做好叶酸药品的发放、出入库、过期或失效的数据登记,发放信息统计与上报等工作。
(二)发放流程和相关职责
1.区卫生健康委:协调民政局和城区医疗机构,落实专人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对前来办理结婚登记并有生育意愿的夫妇免费发放第一次叶酸,填写相关表卡册,发放宣传资料,告知其后续叶酸到当地街镇卫生院或村、社区免费领取,并将发放情况定期反馈至区妇幼保健院。
2.区妇幼保健院:定期(每周)将孕优参检和民政婚姻登记及区级医疗机构反馈的叶酸发放对象明细表统一进行整理,及时反馈至各街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相应工作人员邮箱,村、社区做好后续发放和随访管理,并协助区卫健委做好叶酸发放的业务指导、药品管理,向市级申报叶酸需求量。
3.辖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区妇幼保健院反馈民政婚姻登记处人员的随访工作;对村、社区的续发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同时做好辖区内高危、城镇低保和流动人口待孕妇女叶酸的发放和管理。
4.全区各医疗机构:做好本院叶酸药品管理、发放、随访、记录等工作,并将本单位发放情况定期反馈至区妇幼保健院。
(三)药品存储管理
领取叶酸片后,在“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叶酸出入库登记表”(附件4)上登记领取叶酸片的领取日期、领取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号、领取人等相关信息;登记信息应与上报信息一致;叶酸片要有专人保管,并做好防蛀防潮工作。如发现有过期或失效的叶酸片,按药品要求登记处理,并及时填写“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叶酸药品过期或失效处理记录表”(附件5)。
(四)用药方案
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一般待孕妇女每人每天0.4 毫克(1片),高危待孕妇女每人每天服用4毫克(10片)。
(五)随访管理
各医疗卫生机构对领取叶酸的待孕妇女服药期间,每月进行1次随访,高危孕产妇则1-2周随访1次,督促其按时服用,并将叶酸服用情况、随访到的怀孕情况、随访到的生育情况登记在随访登记表上(附件6)。
(六)发放管理
发放时,讲解叶酸的重要性、服用方法、服用剂量和服用时间,告知领取者后期随访等,并签署“自愿接受服用叶酸片预防神经管缺陷知情同意书”填写“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知识问卷”填写“免费叶酸发放情况表”和保险卡;保险卡上半部分给领取者,下半部分为“保险回执”留下存档;做到发一人,登记一人,防止漏登、错登;同时留存相关资料,确保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保存5年。
六、工作要求
(一)区卫生健康委委托区妇幼保健院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任务数顺利完成,目标人群的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叶酸服用率、叶酸服用依从率顺利达到目标。
(二)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认识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的重要意义,落实工作责任,根据项目的要求合理安排进度,
及时完成发放任务。
(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确保科学规范发放,严禁发放过期药品,严禁在发放过程中收取费用、搭车售药等行为。
七、信息收集和管理
(一)报送要求
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的收集、整理,按月、按季度上报至区妇幼保健院,区妇幼保健院负责按月、按季度通过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完成月报、季度统计表的报送。
(二)报送时限
1.月报(附件7):各医疗卫生机构每月3日前向区妇幼保健院上报月报表;区妇幼保健院于每月5日前完成审核,通过信息直报系统完成月报上报。
2.季报(附件8):各医疗卫生机构每季度次月10日前向区妇幼保健院上报季度报表,区妇幼保健院于每季度次月20日前完成审核,并通过信息直报系统完成季报上报。
报送地址:电子邮箱:bjkggyx@sina.com,联系人:李孟云48661309 18623125367
八、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经费主要用于项目指导、政策宣传、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叶酸发放、随访。资金在上级划拨经费的情况下进行分配:发放5元/人,规范随访全程5元/人,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剩余经费作为项目资料制作、项目宣传、项目指导、培训、督导及质量控制等使用,确保项目资金合理利用。
附件:1.綦江区增补叶酸项目领导小组
2.綦江区增补叶酸项目技术指导小组
3.綦江区2022年度增补叶酸项目发放机构及任务分
配表
4.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叶酸出入库登记表
5.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叶酸药品过期或失
效处理记录表
6.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随访登记表
7.重大公共卫生妇幼卫生项目月报
8.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季度统计表
9.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发放流程图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