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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8607903/2024-00076 [ 发文字号 ] 委办(2024-25)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4-30 [ 发布日期 ] 2024-04-30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疾病控制预防局综合处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卫生监督蓝盾”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社发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市疾控中心:

为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疾控局安排部署,结合重庆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卫生监督蓝盾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卫生监督蓝盾专项行动,进一步督促医疗机构、学校及幼儿园、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有管理职能的单位、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依法执业能力;紧盯卫生健康领域薄弱环节及风险隐患,保持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

卫生监督蓝盾专项行动包括 2个方面:一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统一安排部署的专项监督检查;二是重庆市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的专项监督检查。

(一)国家安排部署的专项监督检查。

待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印发文件后,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根据相关要求另行发文。

(二)重庆市组织开展的专项监督检查。

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的专项监督检查包括口腔诊疗机构 依法执业、助产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口腔诊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学校及幼儿园卫生、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8个专项监督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部署,既要认真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领域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和随机抽查工作,也要抓好卫生监督蓝盾专项行动各项任务,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认真组织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共享检查结果信息,形成工作合力。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通过重庆市卫生健康执法监管服务平台下达各项任务,指导区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通过重庆市卫生健康执法监管服务平台填写监督检查汇总表,强化对区县的业务培训,确保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市疾控中心负 责指导区县疾控机构开展检测工作,确保各专项监督检测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部门协同。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水利、教育等部门和乡镇政府的沟通协作,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及时移交违法线索,通报监督检查情况。涉及多部门职责的,要加强部门联合办案,提高执法效果。同时,及时召开综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共同解决监管中的难点问题。

(三)加强社会监督。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主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线索。要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提升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卫生监督蓝盾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分析深层次原因,提出工作建议,按照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填报统计汇总表并报送工作总结。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疾病控制预防局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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