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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8607903/2024-0009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6-25 [ 发布日期 ] 2024-06-25

2024年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十三)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单位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类别

处罚机关名称

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1

綦卫医罚20246

梁某昌

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牙科诊疗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1.没收违法所得;2.没收药品、医疗器械;3.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6.17


2

綦卫医罚202415

重庆惠松诊所有限公司

使用过期药品。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

警告、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6.18


3

綦卫医罚202418

綦江区董达琴诊所

使用未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为患者开具限制级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

警告、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6.20


4

綦卫医罚202419

綦江区文龙街道赵宏诊所

使用未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为患者开具限制级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

警告、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6.20


5

綦卫医罚202417

重庆康济堂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新康大道中西医结合诊所

开具处方的人员未取得处方权。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6.21


6

綦卫传罚〔202428

綦江区钟世奎诊所

未按类别将输液器针头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容器内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6.21


7

綦卫公罚〔202410

重庆客满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杯具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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