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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8607903/2024-0008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5-21 [ 发布日期 ] 2024-05-21

2024年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八)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单位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类别

处罚机关名称

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1

綦卫医罚﹝20248

綦江区唐真元中医诊所

使用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单独为患者开具处方。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5.15


2

綦卫公罚〔2024〕7

綦江区亿丰酒店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杯具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5.16


3

綦卫传罚〔202423

重庆惠松诊所有限公司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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