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决算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513748X/2024-00120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文化旅游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10-31 | [ 发布日期 ] | 2024-10-31 |
重庆市綦江农民版画院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版画院、美术馆做好接待领导来宾解说工作、做好免费开放工作。
2.版画院组织指导、培训版画作者,开展农民版画创作活动。
3.做好非遗传承工作,开展国内外版画交流工作,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4.美术馆组织、承担全区美术作品、各类艺术作品的陈列、展览工作任务。
5.开展美术学术理论研究、美术作品收藏、对外交流工作,指导美术作品的创作、推广。
6.开展公共美术培训、充分发挥公益性艺术教育职能,开展丰富多彩的美术教育活动,推动文化事业发展。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农民版画院为区文化旅游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类型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正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宗旨为开展版画艺术创作交流,促进版画艺术发展。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重庆市綦江农民版画院下设办公室、创作部、后勤部、典藏部、展览部等5个内设机构。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05.99万元,支出总计205.9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8万元,下降6.8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清算了2022年以前年度待遇15.73万元,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05.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8万元,下降6.8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清算了2022年以前年度待遇15.73万元,本年度无此项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99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05.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8万元,下降6.8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清算了2022年以前年度待遇15.73万元,本年度无此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33.90万元,占65.00%;项目支出72.09万元,占35.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5.9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08万元,下降6.8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清算了2022年以前年度待遇15.73万元,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8万元,下降6.8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清算了2022年以前年度待遇15.73万元,本年度无此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7万元,下降0.23%。主要原因是在职考核奖和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实际发放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8万元,下降6.8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清算了2022年以前年度待遇15.73万元,本年度无此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7万元,下降0.23%。主要原因是在职考核奖和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实际发放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6.01万元,占85.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6万元,增长0.49%,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增加事业人员超额绩效。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63万元,占8.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2万元,下降4.1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实际发放数与年初预算数有差异。
(3)卫生健康支出6.74万元,占3.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44%,主要原因是规范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后,缴存的职工医疗费等有所下降。
(5)住房保障支出6.59万元,占3.2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0万元,下降8.34%,主要原因是规范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有所下降。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7.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09万元,下降22.05%,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清算了2022年以前年度待遇15.73万元,本年度无此项支出;二是规范社保、公积金等缴存基数后,相关人员经费有所下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6.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9万元,下降30.1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用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劳务费、邮电费、水电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培训费、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6万元,下降65.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规定,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因疫情影响,没有一次接待,本年度正常接待3批20人次。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0.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业务指导交流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6万元,下降65.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规定,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因疫情影响,没有一次接待,本年度正常接待3批20人次。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68.1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1万元,增长355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疫情影响,正常开展的培训人次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项,涉及资金72.0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年度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对9个项目开展了自评,其中8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优秀,1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不合格。该项目为2023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为年中下达的上级专项资金,因资金下达较晚,年终项目还未办理前期手续中,未实施。下一步将落实专人负责该项目,加快项目进度,争取早日完成该项目,且达到预期的项目绩效。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的整体、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陈飞 023-48678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