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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001221/2025-0003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统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统计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9-30
  • [ 发布日期 ]
  • 2025-09-30

2025年綦江区统计局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工作方案


重庆市綦江区统计局关于

开展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工作方案

为不断提高统计公信力,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依据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綦江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綦江市监〔202525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务

本次检查采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由区统计局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局配合。区统计局对二三产业法人单位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事项进行检查,区市场监管局对法人单位登记事项进行检查。

二、检查对象和抽查比例

全区二三产业法人单位,抽查比例A5 % B0% C0% D0%未评5%

三、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四、时间要求

717—721日 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库、执法人员库,采取差异化双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

721—815日 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检查结果录入系统

820 系统公示,工作总结,资料归档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规定立案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运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涉及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的,依法将相关线索移交纪委监委机关。

2.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和行政执法各项纪律要求,切实做到文明廉洁执法。

3.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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